1992年4月3日,湖北黄石郊外刑场一声枪响,37岁的程春莲倒在血泊中。
她曾是舞台上光彩照人的“刘三姐”,是无数观众心中的文艺标杆,却成了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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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刑前那句“我做了那么多贡献,犯点错就要死,这不公平”的嘶吼,至今还能在相关记载里找到痕迹。
一个把山歌唱到人人皆知的才女,最后落得这般下场,实在让人五味杂陈。
矿区飞出的“刘三姐”
程春莲的老家在湖北黄石铁山矿区,家里住的是不足二十平米的红砖平房。
父亲修矿车,母亲缝补工装,五个孩子挤在一块儿,饭桌上常年只有红薯干和咸菜。
这样的家境能出个文艺界的名人,谁也没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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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矿区广播里放《洪湖水浪打浪》,听一遍就能哼,再听一遍就能完整唱出来,高音清亮得像山里的百灵鸟。
十二岁那年,县楚剧团到矿上招学员,老师一眼就看中了这个“眼睛会发光”的丫头。
母亲舍不得女儿,但更不想耽误她的前程,卖掉家里唯一一只下蛋的老母鸡,凑了三块六毛钱路费,把她送进了剧团。
剧团的日子不好过,凌晨五点就得起来吊嗓,夜里十二点还在压腿。
冬天脚生冻疮,夏天身上起痱子,可她从没喊过苦,硬是把《窦娥冤》唱得让全场观众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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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时,她成了黄石歌舞团最年轻的正式演员,工资大半都寄回了家,给父亲买了胶鞋,给母亲扯了的确良衬衫。
后来大型民族歌剧《刘三姐》复排,一百多个竞争者里,她凭着那股山里姑娘的野性和圆润的花腔女高音,拿下了主角位置。
戏台搭在工人文化宫,连演四十场场场爆满,一张票被炒到相当于半斤猪肉钱,还有人专门坐绿皮火车赶来观看。
省领导接待外宾指定要她唱《龙船调》,商场开业请她剪彩,挂历、搪瓷缸上全是她的“七仙女”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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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她走到武汉街头,小贩都会主动招呼“春莲,来碗热干面免单”。
本来以为她会一直深耕舞台,成为一代艺术家,没承想,名利带来的满足感并没有持续太久。
弃艺从商踩红线
随着改革开放推进,“下海”成了当时的时髦词,海南建省、深圳特区发展得热火朝天,不少人都想着趁机捞一笔。
程春莲也动了心,她辞掉了歌舞团的工作,南下深圳做起了港式时装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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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连衣裙能赚四十块,一天能卖二十件,按理说收入不算低,但她觉得赚钱太慢。
偶然间,她发现了石油贸易里的商机。
当时石油实行双轨制,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市场价差巨大,中间的利润空间大得惊人。
这种制度缝隙确实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但能不能把握好分寸,就是对人性的考验了。
程春莲通过歌舞团的旧识,结识了浠水县石油公司的销售科长。
饭桌上唱一段《采茶歌》,就能让对方红光满面,当场答应每月批给她两百吨计划内石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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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她脱下戏服,换上垫肩西装,烫了大波浪,拎着装满现金的黑色公文包,往返于黄石、武汉、天津之间,把低价拿到的计划内石油高价卖给江浙的乡镇企业。
短短两年时间,她的账户里就多了一大笔钱。
这笔钱在当时是什么概念?普通职工一年工资才一千出头,而她的财富足够在北京买十套四合院。
她给父母在黄石盖了三层小楼,装上了矿区第一台窗式空调,自己买了进口皇冠轿车,车牌号还是“鄂B8888”,在武汉扬子江酒店长期包房间,专门接待石油系统的关系户。
老家人都夸她有本事,唱戏唱成了财神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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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们不知道,程春莲脚下的路,早已偏离了正轨,一步步走向了法律的红线。
如此看来,人一旦被欲望冲昏头脑,真的会做出不理智的选择。
刑场一声“不公平”
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封来自石油系统内部的举报信,彻底揭开了程春莲的敛财内幕。
举报信字迹工整,把她倒卖石油的数量、受贿金额,甚至她坐在皇冠车里点钞的照片都附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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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黄石市检察院反贪局的人找到了她,当时她还想把刚收的“好处费”冲进马桶,却被当场按住。
专案组用了四个月时间,跑遍七个省市,调取了银行传票、出库单、运输记录,整理出两尺厚的案卷。
审讯室里,程春莲还端着明星架子,说自己解决了两地油荒,是有功之臣,拒绝退赃,坚称那些“中介费”合理合法。
直到办案人员从她家天花板隔层搜出二十七万现金,她才低下头,却还想着讨价还价,问能不能不判死刑。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她投机倒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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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试图为她做罪轻辩护,说她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有限,可程春莲自己却在最后陈述时“加戏”,质问“我又不是第一个倒油的,凭什么只抓我?我给县里拉来石油,工厂不停产,工人不失业,我有什么罪?”
审判长敲响法槌,判处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她愣了几秒,突然仰天大笑,那笑声像极了她以前唱《窦娥冤》时的悲愤腔调。
上诉、复核、终审,所有法律程序走完,她依旧拒绝认罪。
在看守所里,她每天凌晨四点准时起床压腿、吊嗓,唱完《刘三姐》唱《天仙配》,狱警呵斥她,她还回嘴说“戏比天大,嗓子不能废”。
刑场那天春雨淅沥,她穿着蓝色囚服,头发整齐地盘在脑后,像登台前化妆那样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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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问她最后有什么遗言,她扯着嗓子喊出了那句流传至今的“不公平”。
枪响之后,她的皇冠轿车、三层小楼、巨额存款全被没收,留给父母的只有一张盖着红章的《没收决定书》。
后来有人做过对比,和程春莲同时期的“傻子瓜子”年广九,同样是借着时代东风创业,却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最终成为知名企业家。
如此看来,同样的时代机遇,不同的选择,造就了截然不同的人生结局。
程春莲的案子后来被写进了经济犯罪教材,成为双轨制时期投机倒把的典型案例。
法学界讨论她的罪行,普通人感慨她的命运,有人说如果她晚生十年,或许能合法做石油贸易,成为女企业家,也有人反驳贪婪没有年代,踩红线就得买单。
她那句“不公平”确实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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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自己有贡献,犯错不该死,但法律的标尺从来都很明确,功过不能相抵,违法就得担责。
后来石油价格并轨,计划内外的差价消失,“投机倒把”罪名也成为历史,制度的完善或许正是对她那句呐喊的回应。
如今在短视频平台上,还能看到她当年唱《山歌好比春江水》的黑白影像,弹幕里有人夸她声音绝,有人可惜她走错路。
她的故事不是简单的明星堕落,也不是脸谱化的贪官伏法,而是一个人与时代红利、制度缝隙、内心贪欲短兵相接的残酷样本。
舞台再大,大不过法律;嗓音再亮,亮不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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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程春莲用37年人生给我们留下的最深刻的教训。
希望每个站在聚光灯下,或是怀揣暴富梦想的人,都能记住这声枪响,守住底线,别让欲望毁掉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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