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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通过“内部关系”谋取一份事业编工作?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起相关案例。案例中,刘女士轻信“内部关系”,为给子女安排事业编工作,两年间,累计向高女士转账32万元。最终,不仅工作没办成,钱也退不回。
刘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高女士还钱并支付利息,法院怎么判?
花钱能解决事业编?
2022年8月,刘女士的女儿、女婿面临毕业求职,为帮孩子们寻找到合适的工作,刘女士几经辗转联系到高女士,高女士自称认识某公司领导,能通过内部关系为孩子在某公司安排事业编工作。
刘女士动了心,在与高女士沟通后,对方表示需要收取一定费用,刘女士遂向高女士账户转账28万元。此后高女士一直以“正在托人办事”为由拖延,到了2024年中,高女士再次向刘女士索要4万元,承诺支付完这笔钱后马上落实工作,刘女士选择了再次相信。两年间,刘女士累计向高女士转账32万元。
2024年底,刘女士再次询问高女士进展,高女士却表示已无法办理,称收到的钱已转给中间人,但同意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两年来的资金占用利息,为此还出具了借条。
然而,高女士此后并未按约定退款。多次沟通无果,刘女士最终将高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32万元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经审理,一审判决支持了刘女士要求退还32万元款项的诉请,高女士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均有错
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委托高女士为其子女安排某公司的工作,高女士承诺通过人脉办理此事并收取32万元款项。该委托行为,本质上是试图绕过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通过“花钱找关系”的方式获取工作,因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应属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没有合法占有的根据,应当予以返还,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法院对刘女士要求退还32万元款项的诉请,予以支持。因高女士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在合理支出,且双方均有过错,对刘女士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书
法院最终判决,高女士应返还刘女士32万元。
以案释法
切勿签订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委托另外一方处理自己事务,另一方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合同。现实中,一些人抱着“花钱托关系办事”的错误观念,缔结了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的委托关系。
该案中,刘女士和高女士的行为破坏了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任何通过“金钱铺路”或“关系运作”获取工作的行为,都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必然导致相关委托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高女士返还钱款,不等同于认可刘女士的委托行为。双方在该违背公序良俗的委托关系中各有过错,因此法院并没有支持刘女士的利息主张。
该案向社会传达了要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对“花钱找关系”这类破坏公平竞争的乱象画出红线,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法官提示
委托他人处理事务时,务必仔细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避免因签订无效合同而劳心费钱。
就业求职需秉持理性态度,通过正规招聘渠道合法竞争,万万不能踏上“花钱托关系”的歧途,让我们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记者:周倩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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