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根据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公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肖振东收到了警告并罚款的处理。处罚原因是该中心支公司在培训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具体处罚内容为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4000元,对肖振东也给予警告并罚款4000元。这一措施旨在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管理,确保培训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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