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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位七旬退休教授自掏600多万在郊区买下别墅,房产证却写着儿子和孙女的名字。原本想着规避限购,等拿回购房资格再过户回来,谁知儿媳一句“不签字”,彻底撕开了这个家庭的伤口。
微信聊天记录成“呈堂证供”
王教授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当初在家庭群里说的那句“房屋我们住15年或20年以后再留给你爸与你妹”,会成为法庭上最致命的证据。一审法院翻出这些聊天记录,直接认定:这不是借名买房,这是赠与。
“我只是想让孩子们安心,没想到一句话就把600万送出去了。”
儿媳的态度很坚决。办理产权变更时,作为孙女的监护人,她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二审调解,王教授已经退让到愿意赠与孙女5%的份额,但依然没能打动对方。一套房子,引发了老夫妇之间的争吵、儿子儿媳的冷战、祖孙之间的隔阂。
法律认定的“模糊地带”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与人,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关键在于“赠与意思表示”的认定。王教授案中,法院抓住了几个细节:
微信群里提及“房子未来留给你们”
购房款直接转给儿子,备注“购房款”
老夫妇卖掉名下房产后才要求过户
这三点叠加,法官推断出资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即便王教授拿出当初的口头约定,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也难以推翻这个认定。
北京有个类似案例更极端。父亲出资500万给儿子买房,儿子结婚三年后离婚,前儿媳要求分割房产。父亲起诉要求撤销赠与,但法院认为:赠与已完成且不符合法定撤销条件(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不履行赡养义务),驳回诉讼请求。500万,就这么分出去一半。
资产登记=控制权转移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这是铁律。
王教授夫妇作为实际出资人,权益完全依赖于家庭成员的口头承诺。当儿媳作为孙女的监护人拒绝配合时,老夫妇瞬间失去了对资产的控制。更可怕的是,如果儿子将来遇到债务纠纷,这套房子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如果儿子婚姻出现问题,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老子说过:“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财富传承中最大的风险,不是资产缩水,而是控制权的彻底丧失。一旦登记在他人名下,无论出资多少,都只能寄希望于对方的道德自律。
“移产不移权”的破局之道
现代法律和金融工具,已经为这类困境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
附义务赠与协议——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受赠人的义务。比如“保证赠与人享有该房产的永久居住权”“承担赡养义务”等。若受赠人不履行,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这相当于给赠与行为加了一把“安全锁”。
资产代持协议——如果必须借名,一份严谨的代持协议至关重要。协议需明确:双方为代持关系、出资来源、实际所有权人、代持费用、过户条件与时间。最关键的是,所有利害关系人(如子女的配偶)必须签字确认。这能极大降低被认定为赠与的风险。
居住权制度——《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是保障养老的利器。王教授可以在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儿孙的同时,为自己设立一个永久居住权并办理登记。即使未来房产所有权变更,他们也享有合法权利居住至终老,谁也无权赶走。
高阶工具:信托与保险
人寿保单的架构设计,可以实现定向传承。投保人始终掌握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贷款权利,受益人只能在特定条件下获得理赔款。这既隔离了子女的婚姻风险,也避免了自身债务风险。
家族信托是终极解决方案。将资产置入信托,由信托公司根据设定的规则进行管理、分配。可以约定“受益人每年获得固定生活费”“购房时可申请专项资金”“若发生争产诉讼则终止分配”等条款。信托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实现真正的“移产不移权”。
财富传承不是简单的资产过户,而是一项需要专业规划、法律保障和情感沟通的系统工程。在亲情与财产的交织中,依靠道德和口头承诺是脆弱的。唯有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运用好法律和金融工具,才能让财富成为维系亲情的纽带,而非撕裂家庭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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