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主办,新加坡律政部等机构支持的 “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跨境争议解决培训班” 在新加坡举行。经过层层遴选,30名广东涉外律师在为期五天的高强度培训中,走进新加坡国际仲裁核心圈,通过“核心课程+模拟实战+机构参访+同业交流” 的四维模式,完成了一次知识、技能与视野的全面升级。这也是广东省律师协会继2019年以来第二次组织律师赴新加坡开展实务培训。
开班仪式
![]()
11月10日上午,开班仪式在新加坡举行。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璇,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总裁林淑慧,场地支持方安盛律师事务所(Allen & Gledhill LLP)代表王文辉律师出席,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区主任张寸渊主持开班仪式。
周璇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培训班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首次合作举办的培训,并得到新加坡律政部的鼎力支持,为粤新两地法律界深化合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她强调,广东作为对外开放前沿,企业“走出去”步伐坚定,亟需一批精通国际仲裁、善于处理跨境争议的涉外律师。她希望,各位学员珍惜机会,充分利用新加坡的仲裁资源与国际平台,掌握跨境争议解决的前沿知识与实操技能,同时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搭建粤新律师交流桥梁,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广东涉外法律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林淑慧代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广东省律师协会及全体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指出,此次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的合作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期待未来与广东律师界有更深入、更广泛的交流,共同促进国际争议解决生态的繁荣与发展。
![]()
(班级合影)
课堂培训
![]()
![]()
![]()
![]()
(培训现场)
11月10至12日,学员们参加了为期三天的课堂培训。授课团队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资深案件管理团队及新加坡知名仲裁专家共同组成,内容兼具理论高度与实操细节。课程围绕新加坡仲裁程序全流程展开,涵盖仲裁通知,到组庭、文件披露、庭审、临时措施与紧急仲裁程序、裁决、申请执行或撤销裁决,以及第三方资助、离案争议解决等全流程议题,全面助力参训学员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实务能力。
![]()
![]()
(模拟仲裁庭)
课堂培训期间特别设置模拟仲裁庭环节,并邀请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专家现场指导。学员们围绕一宗紧急仲裁程序案件,分别扮演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展开激烈交锋。在高度仿真的情境中,学员们完成了一次从文书准备到当庭陈述的全流程演练。高强度、沉浸式的实战对抗,让每一位参与者深切体会到国际仲裁的专业魅力与现实挑战。
结业仪式上,林淑慧为全体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广东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邓捷作结业致辞。
深度参访
11月13至14日,培训班学员走进新加坡法律界的核心机构,展开了一系列高规格深度参访。广东省律师协会再次与新加坡律政部、新加坡律师公会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新加坡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行业发展情况,探讨律师行业治理与专业发展,并从国家政策层面了解新加坡如何通过顶层设计汇聚全球优质法律资源,构建协同高效的法律服务生态圈。在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与新加坡律师同行展开的实务交流,围绕跨境资产追踪与保全、中国当事人在国际仲裁中的常见痛点和应对等进行探讨;在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的交流中,深入了解“仲裁-调解-仲裁”等多元解纷机制的前沿实践;期间学员还到新加坡法院旁听了刑事和民商事庭审。此外,通过这一系列的深度走访,让参训律师不仅“看到”了机构,更“读懂”了其背后环环相扣、协同发展的法治逻辑。
![]()
(与新加坡律政部交流座谈)
![]()
(与立杰律师事务所交流座谈)
![]()
(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座谈)
![]()
(与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交流座谈)
![]()
(参访新加坡律师公会)
![]()
(与德尊律师事务所交流座谈)
![]()
(与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交流座谈)
本次培训班不仅是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年度重点项目,更书写了一项新纪录——这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首次与外国律师协会合作开展的深度定制培训,标志着粤新两地法律服务业在深度合作与人才共育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展望未来,广东省律师协会将继续秉持开放与合作的理念,将此次“首次”变为“常态”,打造更多高端涉外人才培养项目,助力广东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舞台上绽放更耀眼的光彩,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与人才保障。
供稿 | 港澳台和外事部
编辑、排版 | 李霞
校对 | 宣传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