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河北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钱庄村及有关农户:
昌黎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0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秦政转征函〔2025〕1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03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秦政转征函〔2025〕15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0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386公顷
(二)范围:东至碣石路,西至经五南路,南至远博悦府小区土地,北至远博悦府小区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昌黎县昌黎镇三村及有关农户:
昌黎县2025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0月2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秦政转征函〔2025〕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66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秦政转征函〔2025〕16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668公顷
(二)范围:东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昌黎镇三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朱各庄镇孙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朱各庄镇38.75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升压站。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016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K1号机位。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K2号机位。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四)K3号机位。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K4号机位,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朱各庄镇孙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孟姜镇边墙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市省道S023山海关高速连接线与国道G102京抚线连接匝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疏港路匝道两侧的部分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秦皇岛市省道S023山海关高速连接线与国道G102北京至抚远公路连接匝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3〕336号),用于秦皇岛市省道S023山海关高速连接线与国道G102京抚线连接匝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671公顷,总面积0.1671公顷,其中农用地0.1671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35万元/公顷(9万元/亩),计22.558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山海关区零星搬迁农宅补偿安置办法》;对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秦政办规﹝2023﹞1号),按照《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省道S023山海关高速连接线与国道G102京抚线连接匝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2、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海关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发〔2023〕4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边墙子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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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第一关镇北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4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角山路、西至威远公园、北至外环路的部分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681公顷,总面积0.8681公顷,其中农用地0.8681公顷(耕地0.114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3万元/公顷(12.2万元/亩),计158.862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山海关区零星搬迁农宅补偿安置办法》;对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秦政办规﹝2023﹞1号),按照《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5年度第45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2、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山海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海关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政发〔2023〕4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北街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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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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