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融媒讯(记者 袁萍 通讯员 孙建伟)“今年初刚买了辆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需要什么材料?”“多年前购买的低速电动三轮车的相关材料丢失,如何补办?”……近期,有关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俗称“老头乐”)上路行驶的话题成为众多市民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到寿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了采访,为读者“一站式”解答。
问:为什么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需要挂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018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该通知指出:多数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产品属于道路机动车辆,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问:市民如何查询电动三轮、四轮车辆是否符合登记挂牌条件?
答: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次及公告信息。
查询方法:登录工信部官网查询系统(工业和信息化装备工业发展中心https://www.miit-eidc.org.cn/)自行查询。
问:电动三轮、四轮车注册登记时,车主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二条要求: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问:如市民多年前购买的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发现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等证明车辆的材料已丢失,该类情况如何处理?
答:车辆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可向经销商或厂家申请补办。提供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应在截止销售日期之前。
问:符合国标的低速电动车应该去哪里挂牌?
答:对于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的,申请悬挂机动车号牌时,可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问:无牌无证的“非标”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会作何处罚?
答:“非标”低速电动车只能在景区、厂区、工业园区等相对封闭的内部场地使用,不允许进入公共道路行驶,对于进入公共道路行驶的车辆,必须做到车有牌、人有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问:如市民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已挂牌,上道路行驶需携带哪些证件?
答:上道路行驶需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可登录“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驾驶证和电子行驶证。
来源:寿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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