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一则公告引发广泛关注:张某被责令限期退还冒领的父母养老金,总额高达79,722.2元。此案例如同一记警钟,再次敲响了关于养老金合规领取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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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瞒报信息冒领养老金,侥幸心理不可取
养老金是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而设立的重要社会保障待遇。制度设计明确:退休人员自办理退休的次月起有资格领取,而当其不幸离世,家属有义务在次月及时上报信息,办理待遇终止手续,并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是维系社保基金健康运转的基石。
然而,总有个别人企图挑战规则。张某的母亲赖某去世后,他选择了隐瞒,未能履行及时告知社保部门的义务。
正是这一隐瞒,使得赖某的养老金账户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持续发放了15个月,冒领金额达28,174.8元。初尝“甜头”后,当父亲张某离世,他故技重施,在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这12个月内,又冒领了51,547.4元养老金。两笔款项合计79,722.2元,接近八万元之巨。这并非无心之失,而是明知故犯的蓄意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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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社保部门重拳出击:追回是底线,处理显温度
张某的违法行为终究未能逃脱监管。依托日益强大的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交叉比对,社保部门的稽核能力显著提升。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迅速锁定异常,查实了张某的冒领行为,并依法发布了《责令限期退还社会保险待遇公告》。
公告要求张某在收到信息后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前往甘肃省社保中心办理退还事宜。这体现了社保部门维护基金安全的坚定决心——任何骗取、冒领行为,都必须承担退还的后果,绝无商量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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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社保中心在执法中融入了人文关怀。考虑到当事人可能面临的实际经济困难,一次性退还近八万元存在压力,中心提供了分期还款的选项。张某可与社保中心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将款项退还至指定账户。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制度执行的灵活性,避免了因执行过严可能带来的次生问题。
尤为关键的是,在此次处理中,社保中心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其权限本可对冒领金额处以2倍至5倍的罚款。然而,公告显示此次处理仅要求退还本金,并未附加罚款。这清晰地传递出社保部门当前对此类行为“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治理思路。当然,公告也明确警示:若张某拒不退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后果——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甚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的刚性底线,始终清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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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警钟长鸣:守护养老钱,人人皆有责
甘肃张某的案例绝非孤例。它为我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社保基金,尤其是养老金,是全体参保人共同的“养老钱”、“保命钱”,其公共属性神圣不容侵犯。任何个人或家庭的侥幸心理和欺诈骗取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是对所有守法缴费公民权益的剥夺。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保稽核早已插上科技的翅膀。大数据筛查、部门间信息共享、生存状态定期认证等手段,构成了严密的监管网络。试图通过隐瞒信息骗取养老金,无异于掩耳盗铃。正如俗语所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张某的经历便是活生生的例证,侥幸得来的“甜头”,最终必然连本带利地归还。
养老金制度承载着亿万民众对晚年生活的信任与托付。张某退还这近八万元,不仅是对其个人行为的矫正,更是对社会公平的一次捍卫。制度的温度体现在允许分期偿还,而制度的刚性则在于对底线的寸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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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社保基金的守护者。及时、如实申报参保亲属的身故信息,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守护这份公共财富的责任担当。只有全社会共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才能让养老金真正成为支撑我们晚年安稳生活的坚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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