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客户李某持身份证及工作证明前往中信银行济南分行济宁兖州支行,申请办理工资卡开卡业务。在业务办理时,工作人员发现客户提供的工作证明上的公章并非实体印章,而是类似电子公章。恰好出具证明的单位“济宁市**装饰装修有限公司”在该行开立了单位账户,工作人员当即按照流程要求客户补充材料,并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情况核实。该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司从未出具过此类工作证明,李某也并非其员工,工作证明系伪造。
确认情况后,银行人员当即婉拒了客户的开户申请,并对其开展开户风险提示和宣教,详细阐明出租、出借、非法使用银行账户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表示将始终严格遵循开户规程,并注重对客户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维护安全、有序的金融环境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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