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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掏空了寺庙的肌体,而通奸生子则玷污了信仰的灵魂。
前文回顾:
又有大和尚的瓜吃了。
听说释永信今天被批捕了,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三项罪名,不少人第一反应是:等等,他那私生子的事儿咋不提了?
别急,这事儿很容易掰扯清楚。群众吃瓜吃的永远是道德塌房,但法律锤的是刑事犯罪。
1
我们先看2015年释延鲁的举报,这位释永信的高足给出了最狗血的一个剧本。
当年甩出的猛料,说永信方丈不仅有私生女,还俩!
这个瓜,可算是释永信传奇生涯中最具戏剧性的一章。它是一颗重磅炸弹,第一次将这位少林方丈从神坛炸入滚滚红尘的道德审判席。
“师娘”、“韩明君”、“韩佳恩”这些名字,比任何少林绝学都更能挑动公众的神经。
结果官方硬生生给扭反转了:
所谓“私生女”韩某恩,是释延洁收养的弃婴。关键证据是释延洁早切了子宫,没有生育能力了,像石头开花一样不可能。 另一个“私生女”刘某亚,说是DNA一验,是释永信亲弟弟的女儿。合着方丈这是给侄女当了“背锅侠”,他就是帮着给落个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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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调查结论,忽悠了很多人。
结果到了2025年的少林寺通报里,又出现了释永信“长期与多名女性乱搞”之类的表述。这直接导致了中国佛教协会注销他的戒牒,并斥其“严重败坏佛教声誉”。
肯定是2015年的调查组被收买了。你想啊,如果释延鲁敢这么胡编,他不早被抓起来了?结果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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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通奸是犯罪吗?犯戒了,这属于佛教界的“家法”。我国刑法里,可没有“和尚生娃罪”。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单纯的婚外情或非婚生子行为,并未被规定为刑事犯罪。这类问题属于道德调整、宗教戒律约束或民事法律规范的范畴(如可能涉及抚养费纠纷),但与追究刑事责任无关。
没办法,只要不涉及重婚、强奸,婚外情顶天算是道德塌方,够不上刑事犯罪。
说白了,法律只管你贪没贪寺庙的钱,不管你是不是花和尚。戒律归戒律,法律归法律。
佛祖都管不了的事,法律也不好硬管。
2
司法很忙,只锤经济犯罪。
在很多人朴素的认知里,一个被指控私生活如此混乱的僧人,经济上怎么可能清白?
这个认知是正确的。
这回检察院批捕的三大罪名: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条条指向同一个真相:释永信最擅长的不是念经,是搞钱。
司法机关的逻辑很清晰,寺庙账本上的漏洞一抓一个准,直接算清他挪了香火钱几个零。
公众热衷于追逐“私生子”这类香艳、具象的丑闻,因为它满足了我们对伪善者进行道德审判的巨大快感。
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这类经济犯罪,其实危害更大,只是相对枯燥了些。
真正摧毁少林寺千年清誉、撼动佛教团体公信力的,恰恰是这两种行为的叠加:将信仰商业化并中饱私囊;是将戒律虚伪化,欺世盗名。
经济犯罪掏空了寺庙的肌体,而通奸生子则玷污了信仰的灵魂。
“私生子”事件,是释永信个人道德全面溃堤的象征,是大和尚的“神人格”彻底破产的标志。
信众们,都别再相信鬼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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