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备受关注的命案,源于一场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被告人申某某与被害人郭某某系山西省长治市某小区的邻居,原本并无深仇大恨,却因一起狗咬人事件,让邻里关系彻底破裂,最终走向了无法挽回的境地。
据案件相关信息显示,事发当日,郭某某饲养的狗未被有效管控,突然扑向申某某,导致申某某被咬伤。被狗咬伤后,申某某感到十分气愤,找到郭某某理论,希望对方能就狗伤人一事给出合理的说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双方在沟通时未能控制住情绪,言语冲突逐渐升级,从互相指责演变成肢体对抗。
冲突过程中,郭某某的亲属韩某也参与其中,三方陷入混乱的厮打状态。现场局势愈发失控,申某某在慌乱之中,随手摸到身边一件物品,朝着围堵自己的人挥刺过去。彼时的他并未看清自己手中拿的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捅刺到了谁,更不清楚现场还有其他人对自己实施了攻击。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力冲突,最终造成了惨痛的后果:被害人郭某某被刺身亡,其亲属韩某身受重伤,申某某则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原本简单的邻里纠纷,因情绪失控和处理不当,酿成了一死一伤的悲剧,让两个家庭都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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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被告人申某某的行为究竟构成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庭审中,控辩双方及被害人代理律师围绕这一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各方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明确表示,被告人申某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其理由是,申某某在与郭某某发生冲突后,未能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反而持刀挥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害人亲属也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地表示,郭某某的行为虽有不当,但罪不至死,申某某的行为给其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要求法院依法严惩。
公诉机关即检察机关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申某某对被害人的行为系防卫过当。检方指出,申某某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有权实施防卫行为,但防卫行为应当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申某某持刀挥刺造成郭某某死亡的结果,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不过,对于韩某的重伤结果,检方认可系正当防卫造成,这一区分也体现了检方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审慎态度。
被告人申某某的辩护律师李圣则坚持认为,申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无防卫过当,应当认定为无罪。李圣律师在庭审中辩称,事发时申某某遭到郭某某及其亲属的围堵和攻击,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混乱且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其实施的挥刺行为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属于本能的自卫反应。而且,现场没有证据证明申某某存在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李圣律师还向媒体解释了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在法律后果上的区别:如果最后法院认定申某某为防卫过当,那么被告人仍会被判处犯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只是会在量刑上根据防卫过当的情节予以减轻处罚;但如果认定为正当防卫,则申某某应当被宣告无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我们始终认为,申某某是无罪的,属于正当防卫。” 李圣律师坚定地表达了辩方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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