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和徐某是某小区上下楼邻居,方某居住在五楼,徐某居住在四楼。因方某屋内下水道水管破损,长期漏水并向下渗透,导致徐某家多处墙面、家具等财产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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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损失情况,徐某委托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受损财产价值及维修费用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出具了正式评估报告书。然而,双方就维修及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徐某遂将方某诉至法院,要求方某立即修复漏水管道,并赔偿各项费用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方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在屋内水管破损后未及时处理,导致漏水渗透至楼下徐某家中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结合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评估结论,法院对徐某提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及赔偿财产损失、装修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方某在指定期限内修复屋内漏水水管,并赔偿徐某的全部合理损失。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曾都法院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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