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英德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救助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司法原则,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202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农村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案39件,救助农村地区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等重点救助对象42人,同时联合多部门为司法救助人群争取各类政策帮扶及生活帮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从“被动等案”到“主动发现”。英德市检察院积极营造全员参与氛围,要求各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审查案件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及时移送控申检察部门,目前共接收内部移送线索26条。该院牵头构建多部门互联互通格局,与妇联、残联、民政局、教育局、当地村委会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挖掘农村困难群众线索7条。
此外,该院还加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线索智能筛查模型,精准筛选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潜在对象,实现从“大海捞针”式线索排查向精准化、智能化筛查的转变。其中,该院检察官通过搭建自然灾害引发刑事案件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挖掘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1条,成功救助10人。
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在办理农村地区生活困难、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等重点人群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英德市检察院秉持“以人为本、高效服务”的理念,启动快速办理机制,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司法救助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例如,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过程中,申请人因遭遇交通事故伤势严重,多次在英德、广州等地住院治疗,医疗费用高达100万元。该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帮助其渡过难关。
为落实多元化救助帮扶措施,英德市检察院在依法向农村重点救助人群发放司法救助金过程中,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救助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升学、就医等方面给予综合帮扶,并通过回访等方式及时解决被救助对象复工复产复学等困难。例如,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过程中,英德市检察院主动联合当地镇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等,共同商讨解决被救助人家中老人看病及小孩读书等困难,后得到镇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有效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的积极转变。
从“解民忧”到“解心结”。司法救助既是物质上的“及时雨”,更是抚平创伤的“连心桥”。英德市检察院在办理农村重点救助对象司法救助案过程中,构建“救助+化解”多元化工作格局,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主动通过公开听证、领导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效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例如,在办理赵某某等10人农田庄稼被毁司法救助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发现赵某某等人因对方不予赔偿而心怀不满,遂多次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最终解开了赵某某等人的“心结”,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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