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
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
孟河镇九龙路98号的
九龙灯具厂发生火灾
导致4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719.25万元
![]()
2023年4月14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经调查认定,常州市九龙汽车灯具厂“5·30”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工人违规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5月30日14时许,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两名员工在4号仓库五楼货梯门口附近抽烟约一分钟,在货梯东南侧靠近纸箱堆垛的窗口处丢弃烟头随后离开,引发火灾。
企业主要负责人朱某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救火。
最终4号仓库整体过火并坍塌,导致从企业不同区域前往4号仓库参与火灾扑救的4名员工在火灾中死亡。
![]()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九龙灯具厂半成品仓库两名员工违反企业禁烟规定,在半成品仓库五层吸烟遗留火种引燃包装纸箱堆垛并蔓延扩大。
(二)间接原因
1.九龙灯具厂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到位,禁烟规定未能有效执行,存在违规吸烟现象。
2.九龙灯具厂原负责人朱银海、施工负责人徐春辉违法实施4号仓库的建设,其柱、梁及楼板等建筑构件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对构件耐火极限和承载力的要求,建筑本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九龙灯具厂4号仓库钢制楼板的拼装焊接方式致其存在上下层贯通的缝隙,不能有效阻隔塑料制品燃烧形成的流淌火,且存在垂直的电梯井,导致火灾迅速向下蔓延;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无法控制初期火灾发展,快速形成立体燃烧。
4.九龙灯具厂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掌握,从其他区域前往4号仓库参与扑救的4名员工未能及时撤离火场。
乱扔烟头引发大火
造成重大损失
将面临“牢狱之灾”!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烟民朋友们
很多火灾的起因
往往都只是一个被忽视的细节
关于吸烟
这些坏习惯请一定规避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