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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近日,律师周筱赟在银行提取4万元现金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详细询问资金用途,并要求查看流水记录。周律师认为此举侵犯个人隐私权而拒绝配合,最终银行选择报警处理。
这起事件经网络发酵后迅速登上热搜榜首,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纷纷予以关注报道。
我的好友镜二哥写了一篇,把此事和实名制推行已十年,电信诈骗却不减反增,骚扰电话依旧络绎不绝联系起来,认为在“反诈”这面正当性旗帜下,一些行业和部门正在将防范措施异化为对普通民众的普遍性怀疑。
原本旨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反诈工作,在某些执行层面却演变成了“宁可错查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过度防控,这种责任转嫁的治理思路、技术依赖背后的能力缺失,所暴露的已不仅是懒政思维,而是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我很赞同。我最近在海边呆了一段时间,听到一件事,由于有人坐皮筏子出海钓鱼出了事,结果当地部门迅速出击,短时间内收缴了数百皮筏子,并且一律禁止皮筏子下海。
昨天我也看到一则视频,一位游艇(包括钓鱼艇)的业内人士评论了现在的管理思维,是不允许出事,一旦出了事,马上就“一刀切”地执法,采用不给发证的办法解决问题。
其实,只要是正规出厂经过检验合格的船舶,适航性是没有问题的。事故往往是不当驾驶导致的。明明是开船的人出的问题,却非要从船身上做文章,这是不是有点逻辑错位?
如果是船的问题,那干嘛不干脆禁止此类游艇生产,不就一了百了了?
按这个逻辑推导下去,每年机动车事故那么多,是不是也应该禁止开车或者造车?
当然,管理部门也有他们的无奈,因为只要出事,舆论矛头就会对准他们,似乎一切错误都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欧美国家的游艇数量比我们多的多,人家的管理也更规范,但是即便如此,每年仍然是有事故发生的。这个道理显而易见:即便船的质量再好,管理水平再高,人的技术再强,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我还和一位资深户外运动爱好者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他说在国外,户外运动体系非常成熟,人家一方面把管理做到位,另一方面也会充分提示风险,参与者对此要有充分和清醒的认识,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毕竟自己才是生命的第一责任人。
如果一昧地追求零事故或是平息舆论,那么管理部门也只能运用手中的权力运动式执法以求免责,而相关行业也无法正常发展做大做强。
回到银行取款“遭盘问”的事情,我相信银行作为商业主体和服务企业,其实是没有动力去干这些事的,他们肯定也是受到了有关部门层层传递下来的问责压力。
所以这是一个管理思维的问题,不要总是幻想着自己是万能的如来佛,连孙悟空都能用个金箍儿套住。
更不应该是打着为你好的旗号让你服,管理的时候无所不能,服务的时候困难重重。自己行使权力的时候把群众当巨婴,自己应该提供保障的时候又把他们当大圣。
更黑色幽默的是,为什么诈骗分子办卡易如反掌,正常人办卡要这要那,冻结普通用户的账户很容易,要冻结骗子的账户突然就有很多技术困难。
我们的人民群众是有辨别能力的,他们不是诈骗犯,而是自己财产的主人,请把自主决定的权利还给他们。
而管理者自己呢,去干点应该干的事,比如查查公民的私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把内鬼揪出来。
这比追着普通储户穷追猛打反复追问“你取钱干啥”,要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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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法学双硕士毕业,曾在国务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恶如仇,仗义敢言,因此辞职改做执业律师。赤子之心不改,忧国忧民常在,忙时搬砖,闲暇写作。文章多替苍生写,不为君王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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