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链条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坚持将岗位管理作为高素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抓住管理、调控、保障、放权四个关键环节,着力构建全链条岗位管理机制。
分类分级,加强岗位指导管理。坚持党委、政府调控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管指导作用,按照事业单位类型和经费保障方式,实行差别化岗位管理。如对承担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公益属性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职能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允许其对照控制标准适当上下浮动专技高级岗位比例。近年来,按照省有关规定,先后提高中小学校、高校、医疗卫生、文化、广播、农林业、工程技术、审计等9个行业专技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研究确定科研类事业单位控制标准,进一步提高中高级专技岗位结构比例,为事业单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动态调控,充分释放岗位效能。按照全省部署,及时施行公办高校、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度,将新增的报备员额统一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支持在岗位总量内自主确定结构比例。对专技人才高度集中、事业发展较快、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单独核定专技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顽疾弊端,将岗位动态管理与岗位聘期考核制度相结合,在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先行试点,后带动市质量技术监督监测研究院、湖州师范学院等多家单位建立公平竞争、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聘机制。
突出重点,强化政策倾斜支持。在不搞“普惠式”提高比例前提下,2021年出台《湖州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比例、条件和程序“三控制”,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累计设置特设岗位12个,加大对农业、审计、规划等单位支撑力度。2023年修订完善全市事业单位专技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在不降低专技三级岗位竞聘条件控制标准前提下,将部分重点行业竞聘条件控制标准纳入范围,形成较为完备的专技三级岗位制度体系。向基层人才倾斜,对人数少规模小、岗位设置未到正高的基层事业单位予以统筹倾斜,目前已申报聘任正高岗位2人。
简政放权,重塑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岗位管理与编制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管理联动机制,严格执行评聘结合制度,杜绝评聘“两张皮”现象。强化动态监管,明确对未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不予办理人事业务,严格落实“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薪随岗变”要求。全面实施聘用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先后抽查了500余家事业单位1.5万多份聘用合同,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面启用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最大限度减少人事工资业务数据手工录入,实现人事工资业务“一网通办”、人员基本信息“一网通览”、公开招聘信息“一网发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完成系统20余项本地化改造,成为省内首个运用电子签章的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全市事业单位平均信息完整度超99%,极大提升了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办事效率。
信息来源:本文来源于“中国组织人事报”,由人事工作者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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