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游客疯狂涌入中国,庐山直接搓澡,景区把老外放纵坏了
本文仅在今日头条发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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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号,庐山五老峰附近的山溪边,几个印度游客脱了衣服就往水里跳。
旁边明明立着「禁止下水」的牌子,还有英文标注,他们跟没看见似的。
其实你说只踩踩水,大家不会反应那么大,关键是,这帮印度人直接在里面搓澡了,肥皂都用起来了。
等景区工作人员接到举报赶过去,人早跑没影了,就剩一地湿脚印。
景区调了监控,又查了酒店登记,把人身份给锁定了。
涉事的几个都是印度籍,现在事情已经交给九江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截至今天(11月14号),还没看到官方通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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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网上有人说,这是继北京亮马河之后,印度游客又找到新「澡堂子」了。
深圳地铁上有人拍到他们用手抓饭吃,广西的河道里也见过他们泡水,济南墨泉、西湖边,类似的事一桩接一桩。
咋说呢,咱们开放免签政策,提供过境签服务,初心是好的,但管理难度也就对应提升了。
这事闹大了之后,景区说要加强巡逻,增派会说英语的工作人员提前提醒,还跟旅行社建了联动机制,这是什么?
这就是成本。
为了一小撮人而提高整体社会运行的成本。
庐山景区这样做了,那其他景区做不做?不做,那就是等着事发之后亡羊补牢,提前做,那就是不断地提高更大范围的成本。
所以我觉得有一点咱们必须指出,现在不少景区对外国游客违规行为有点“怕麻烦”,担心引发涉外争议就降低处罚力度,反倒把人惯坏了。
要知道,这事儿可不一般。
庐山那地方,山间云雾缭绕,瀑布轰鸣,是李白写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地方。
保护区的水源pH值每个月都要检测,突然多了香皂成分,这水质还怎么保护?
《出境入境管理法》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必须遵守当地法律和习俗。《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也写着:禁止在景区水体从事游泳洗涤行为,轻则警告罚款,重则拘留五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更直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那问题就是,这些事情,到底执行还是不执行?还是仅仅是简单的赶走,省的麻烦?
网上有人调侃:边境战士回头一看,还以为没守住呢。
这话虽然是开玩笑,但也反映出大家的不满。
景区管理漏洞背后,是更深层的利益博弈。
接待国际游客能提升景区档次,能拿补贴,能写进年度总结。
所以规矩可以松一点,处罚可以轻一点,形象可以包装一点。
那些不能量化成KPI的,自然往后排。游客体验怎么办?公共秩序怎么办?水源生态怎么办?
这些问题没人回答,因为回答起来不体面,不如多拍几张“国际友好”的宣传照。
所以,景区应该明确,中国游客和外国游客,要一视同仁。
如果不能一视同仁,就等于鼓励钻空子。
今天印度游客能下水洗澡,明天美国游客能不能烧烤露营?后天韩国游客能不能开山取石?
口子一开,收都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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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遭殃的是谁?
是花了钱还憋了一肚子气的中国普通游客,是想安安静静欣赏风景的中国升斗小民,是从小被教育要爱护公共环境的中国下一代。
再说一遍,规矩就是规矩,不分国籍,不分肤色,不分文化。
景区要是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不是包容,是失职。
签证政策宽松了,管理就得跟上,不然就是给所有人挖坑。
我们小老百姓说了不算,但起码能表达自己的态度:欢迎来玩,但请守规矩,也请坚定的执行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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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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