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判决,原告变更诉讼请求。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4.3亿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阿克马公司(Arkema Inc.)对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提起诉讼。在起诉状中,阿克马公司声称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侵犯其专利权,申请经济赔偿共计4.3亿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原告阿克马公司变更了诉讼请求。原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现变更为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就其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广西新材料对新材料公司应承担赔偿款中的1.1亿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总金额4.3亿元未变化)。其他请求不变。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全力应诉,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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