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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赵悦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并颁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5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油气基础设施管理迈入系统化、全链条规范的新阶段。《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发布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是对我国油气行业发展新格局的积极回应。随着“X+1+X”油气市场格局逐步形成,原有管理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行业公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管理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
“《管理办法》承接油气体制改革特别是管网改革任务部署,聚焦油气基础设施这一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全面贯彻改革要求,管理范围也从天然气扩展至油气领域。”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记者梳理发现,《管理办法》重点围绕规划、建设、运营与储备等关键环节作出全链条制度安排:
在规划环节,将油气基础设施规划单独成章予以明确,并强化国家规划的刚性约束,要求跨境、跨省管道项目必须纳入全国规划布局后统一实施,地方不得自行分段规划与审批,从源头保障“全国一张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在建设环节,明确国家管网集团承担油气干线管网建设主体责任和社会管网联通责任,同时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股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油气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投资建设,激发市场活力。
在运营环节,严格界定国家管网集团和上下游竞争性企业的业务边界,禁止相互跨界经营;要求省级管网运销分离,管输业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并积极推动其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
在天然气储备环节,系统明确了供气企业、国家管网集团、城镇燃气企业三方5%的储气能力指标,以及地方政府5天应急储气能力要求。同步配套“大库大站、集约布局、合作共建、租赁购买”的履约路径和市场机制,避免储气责任层层分解,严控小散储气设施遍地开花。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油气干线管网、省级管网等概念作出明确解释。
责任编辑:江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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