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郭辰昊
11月1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司法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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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滨表示,《办法》是在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胜利召开背景下出台的,为山东省高质量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也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打好“宣传+贯彻”组合拳,让《办法》从“纸上规定”变成“实际行动”。
加强宣传方面,通过专家解读、现场教学、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把《办法》里的专业条款转化成“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历史建筑意识,营造良好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氛围。同时,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对涌现的典型案例,我们将及时做好总结梳理,公布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让大家看到保护老建筑不是“包袱”,而是能惠及民生的宝贵“财富”。
贯彻落实方面,从普查、保护、修缮、利用、管理五个维度,全面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一是普查。推动各市、县常态化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和调查,建立“先调查后建设”制度,对符合历史建筑条件的及时认定公布,计划在未来几年,新增50片历史地段、200处历史建筑,让老街区、老建筑不被遗忘。
二是保护。强化历史建筑本体保护,为新公布历史建筑及时“上牌”,完成精细建档,确保挂牌率和测绘建档率动态维持100%,计划用1-3年的时间,实现保护图则的全覆盖,给每座老建筑建一本“生命档案”。
三是修缮。落实历史建筑所有权人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拓展修缮资金来源。对历史建筑进行大规模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要规范相关手续办理。各级保护主管部门会无偿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四是利用。丰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场景,打破“保护就是封存”的误区,老粮仓可以改文创园,老民居能做特色民宿,老厂房可建社区服务中心。鼓励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允许历史建筑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对历史建筑进行适当空间调整、设施优化,让老建筑既能留住历史味,又能装满烟火气。
五是管理。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强化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评估检查,避免破坏行为的发生。逐步完善历史建筑保护全省“一张图”,把位置、质量、年度评估等信息全录入,就像给老建筑装“智能监控”,实现动态监管、精准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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