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尖峰集团(600668)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此次批准的药物为JFAN-1001甲磺酸盐胶囊,适应症为EGFR-T790M继发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公告中提到,该药物的临床试验申请于2025年9月8日获得受理,目前除本次新获得批准的临床试验外,JFAN-1001胶囊正在国内进行Ⅱ期临床试验,并已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许可。
公司表示,此次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对近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临床试验的进度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前三季度,尖峰集团实现收入19.20亿元,归母净利润6.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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