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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25,简称“法本信息”)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多项议案,最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与《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彰显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及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认可。
会议召开与出席概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11月13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15号威大科技园B座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深交所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至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华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出席股东及代表情况显示,本次会议共有260名股东通过现场或网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107,193,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23%。其中,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580,834股(占比24.9021%);网络投票股东255人,代表股份1,612,229股(占比0.3803%)。中小股东参与方面,257名中小股东合计代表股份1,612,42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3%。公司董监高及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两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
会议对两项核心议案进行表决,具体结果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压倒性支持:
总表决中,同意106,758,4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6%;反对354,610股(占比0.3308%);弃权80,000股(含默认弃权1,200股,占比0.0746%)。中小股东表决层面,同意1,177,819股(占比73.0463%),反对354,610股(21.9923%),弃权80,000股(4.9615%)。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审计机构续聘议案表决中,同意票占比进一步提升:
总表决同意106,956,453股,占比99.7793%;反对211,410股(0.1972%);弃权25,200股(含默认弃权8,800股,0.0235%)。中小股东表决显示,同意1,375,819股(85.3259%),反对211,410股(13.1113%),弃权25,200股(1.5629%)。
律师见证: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忆南、陈靖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及议案通过,将进一步完善法本信息治理结构,为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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