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期房销售的制度有望取得一石三鸟的效果。
2025年10月底,我们看到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十五”发展规划的草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关于房地产的表述,即“要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可能很多朋友觉得这句话谈得太模糊、太宏大,实际上里面有一句话说得更加具体:“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的新模式,要完善商品房的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的改革。” 你注意,这其实也包含了大家所说的房地产开发过去模式的改革。
过去是什么模式呢?大家知道,就是期房销售的模式:土地招拍挂之后,楼只建了一层,就开始售卖整个楼几十层的未来期房。当然,在2021年以来,由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整,这种期房销售制度也滋生了很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其实在2023年,我就在不同的场合提过要取消期房销售制度。
目前根据“十五”发展规划的表述,较大的概率是从2026年开始,房地产这种基础性的销售、开发制度会得到一些改革,现房销售会越来越成为更主流的方式。11月上旬,我也看到住建部部长在媒体新闻发布会上讲过,要逐步取消期房销售制度,建立现房销售的新制度。
其实要取消期房制度,在我看来可以起到一石三鸟的效果,尤其结合当前房地产调整、“稳楼市”压力山大的局面,应该说还是有一定正面作用的。
第一个,站在购房的居民家庭角度来看,如果取消期房制度,实行现房销售,它可以降低家庭购买房产的潜在不确定性风险。过去我们知道,在期房销售模式下,由于房地产下行,房地产企业经营可能遇到麻烦,最后会导致已付全款的家庭仍然面临烂尾楼迟迟无法交付的问题。所以如果实行现房销售、取消期房,对于购房家庭来说,这种风险今后就不会再有了。我想这是第一个,对居民购房家庭的积极影响。
第二个,站在房地产企业的角度。我们知道,过去房地产开发在全国雨后春笋般出现,全国各地不论什么样的企业,几乎没有门槛,只要能疏通当地关系、成立公司,就可以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所以过去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很多,其中良莠不齐。一旦出现房地产行业调整的大风险,对整个社会的就业、金融风险等方方面面都会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如果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取消期房制度,就意味着进入房地产行业的门槛一下子提高了。比方说,从资本角度,如果资本不到位,要覆盖从土地拍卖到最终开发建筑、封顶后才能销售的整个周期成本,恐怕小公司很难应付。
另一方面,朋友们知道,只有把房子都盖好才能开始卖,这会对房地产企业形成另一种压力,即对房子的品质、户型甚至功能可能都会重新定义。因为这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压力了,如果卖不出去,最后砸在手里,恐怕很难消化,所以会倒逼房地产企业开始关注品质。另外,通过现房销售对资本等多方面的筛选,会淘汰那些良莠不齐、没有竞争力的小企业。我想这是第二个好的作用。
第三个,站在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角度。大家知道,从房地产期房制度来看,拍卖土地后盖了一层就可以开始卖,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从土地到销售的周期非常短。而如果实行现房销售制度,从拍卖土地到开发完成,可能得一年到两年时间。
这就意味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供给周期会拉长,同时市场上的房地产供给数量在可预见的未来两三年会明显减少。所以从供求决定价格的角度来看,由于供给明显减少,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过去房地产行业调整的压力,实现“稳楼市”的意图。
我想,期房制度过去大家可能仅从解决烂尾楼等社会问题的角度去思考,其实结合当前形势,我认为改革期房制度、实行现房销售,可以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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