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街头的一脚油门,撞出了全网关于“见义勇为”最激烈的讨论。当路虎车主倒车撞向持刀男子的瞬间,监控镜头拍下的不仅是暴力犯罪的终止,更是一场关于法律与人性的全民普法课。警方那句“司机绝对是见义勇为”的定调背后,藏着多少普通人面对利刃时的生死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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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市民驾车撞击成制服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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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研修中心门口的监控画面显示,持刀男子挥舞刀具冲向民警时,刀锋距离最近的警察不足两米。现场视频里能清晰听见围观群众的尖叫,而路虎车在三次调整方向后,以近乎精准的角度将袭击者撞倒。值得注意的是,撞击后司机立即停车查看,持刀男子虽倒地呻吟但意识清醒——这种“刚好丧失行凶能力却不致命”的力道控制,后来被网友称为“教科书级别的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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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公安分局的通报证实,被撞男子送医后无生命危险。这种结果看似巧合,实则暗含关键细节:司机并非盲目冲撞,而是在确认警察无法迅速控制局面后,选择用车辆构建“物理隔离带”。有目击者回忆,持刀男子倒地瞬间,刀具滑出五米开外,民警得以安全上前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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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焦点:正当防卫的“黄金判定标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的解读,给这起事件贴上了法治标本的标签。他援引《刑法》第20条强调,本案完美诠释了正当防卫三大要件:持刀袭警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司机撞击目的纯粹为制止犯罪,且手段未超出必要限度。尤其当刀具持续威胁民警颈部时,法律早已赋予公民“无限防卫权”——这意味着即便撞击导致行凶者死亡,司机也无需担责。
对比三年前引发争议的“宝马男反杀案”,本次事件凸显出司法实践的进步。当时防卫者因追砍倒地方被认定过当,而郑州路虎司机“一击即停”的操作,恰好落在法律鼓励的“即时制止”与“过度报复”的分水岭上。有法学教授指出,这次警方快速定性释放的信号很明确:面对砍刀,法律不会要求公民先测量伤口深度再决定反抗力度。
警方回应背后的法律逻辑
北林路派出所“不追责”的结论,背后是整套严密的法律设计。刑事免责依据《刑法》特殊防卫条款,民事豁免则基于《民法典》第181条——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不属侵权。更值得关注的是警方主动提及“申请见义勇为”,这相当于给司机披上双层护甲:既排除法律责任,又给予道德褒奖。
这种处理方式实则暗含社会治理的智慧。去年苏州某超市店员夺刀致袭者重伤后,尽管最终未被起诉,但长达半年的调查期已让其家庭陷入困境。而郑州警方快速定性,恰恰消除了“救人反被讹”的公众焦虑。正如现场民警受访时所说:“当时那种情况,慢一秒都可能出人命,哪还顾得上算几分力?”
公众启示:如何把握防卫的“尺度”?
网友“万一撞死人怎么办”的担忧,暴露出正当防卫认知的普遍误区。法律其实早有答案:对于正在发生的杀人、抢劫等八类暴力犯罪,防卫致死都不担责。但实务中仍需注意三点:优先报警留下处置记录,防卫手段与侵害强度匹配(如面对拳头不宜用刀反击),第一时间固定监控或证人证言。
有基层法官分享过更实操的建议:公共场所防卫时,可以故意提高音量声明“我要制止犯罪”,这既能震慑施暴者,也能为后续举证留存关键音频。而本案路虎司机值得学习的细节在于,撞击后立即开启双闪警示围观者,这个动作后来被认定为“积极控制损害范围”的证据。
结语:让法律成为见义勇为的底气
郑州街头的这辆路虎,撞碎的是“见义勇为反被讹”的陈旧叙事。当法律明确站在制止暴力的一方,普通人面对利刃时才敢挺身而出。正如央视评论所言:正义从来不该是精密的天平计算,而是危难时刻的本能选择。此案留下的最大启示或许是——法律要做的不是评判英雄动作是否完美,而是确保他们出手时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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