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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这起案子的档案和采访记录时,心里一直有个沉甸甸的感觉。山西长治的一场邻里纠纷,把两家人的命运推到了法庭中点燃的火堆上。一条狗、一把窗台上的刀、十几秒钟的冲突,最后换来一条生命的消失和一场刑事起诉。我们能从事实里看到什么?又该如何在情感和法律之间找到一条相对理性的判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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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案发的时间线梳理得尽量清楚。资料显示,2025年1月30日,大约下午15时左右,申某良的儿子去打水时,被邻居郭某某家拴在门外的狗咬伤。儿子情绪激动,把狗摔在地上。回家后发现狗不动,认为已经死亡,家人遂试图与狗主沟通。对方不配合。申家人报警,经警方电话联系也未果,双方争端拖到了当晚。
晚上19时左右,狗主及其亲属到申家门外,砸门、砸玻璃并踹开大门,双方在院内发生争吵并扭打。申某良被家属围殴并被逼到窗台一侧,他拿起放在窗台上的一把日常用来杀鱼的刀,胡乱挥刺。结果是郭某某被多处刺伤,致左股动脉离断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另有多人受伤。事后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申某良提起公诉。申家认为是正当防卫;被害人家属则坚称他们“全程仅争吵并未动手”。
申家的陈述很直接,情绪里夹着愤怒和无奈。申女士对记者说:“那天我弟弟被狗咬,弟弟把狗甩在地上。我们想和邻居协商,警察电话也联系过,但对方不愿处理。晚上他们带了好多人来砸门、打砸,家里玻璃被打碎,我父亲被围殴,身上多处淤青、鼻骨骨折。他拿刀只是为了防卫,真不是想要把人捅死。”
被害人一方则讲得冷静,却语气坚定。赵某某接受采访时说,他们进入申家院子时是空手的,主要在吵架,并保持距离。她强调:“我们承认砸碎他们家厨房玻璃,但我们并没有围殴,也没有带工具。我丈夫进到他们家院子,到他被刺倒地,整个过程只有十几秒。”她还说,他们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断。
这是个经典的“正当防卫”争议案。案子里有两股强烈冲突的说法:被告方说是“多人闯入、砸门、围殴”,被害方说是“我们只是争吵、没有动手”。事实认定的关键就在这里。
我和几位律师聊过,他们的观点集中在两点。第一,要看当时是否存在真实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如果有人强行踹门进屋,并对屋内人员施暴,那确实可能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屋主采取防卫有其合理性。第二,要看防卫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把刀“胡乱挥刺”,导致多人受伤、致一人死亡,这和对方当时的侵害强度是否成比例,是法庭判断的核心。
有律师指出,从现有材料看,申某良的防卫动机可能成立,尤其是他年纪大、家人被围殴的说法存在证人证言;不过他使用的武器和造成的伤害后果,也可能被认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另有律师认为,如果被害方真的只是言语争吵,持刀造成死亡就难以被认定为防卫。法庭最终会结合监控、痕迹鉴定、伤情对比和证人证言来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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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处信息资料里没有明确交代,这些对案情判断非常重要,但当前“暂无相关信息”:
我看着这起案子,很难不想到邻里关系中的那点脆弱。养狗、公共空间的管理、冲突后的沟通成本,都是引爆点。狗咬人,是公共安全问题;狗被摔死,又触及财产与感情;双方都选择了对抗而非冷静协商,事态就迅速升级。很多矛盾在一念之间,一次冲动改变了两家人的未来。
人们容易站队。有人说“屋主有权自卫”;有人说“杀人就是杀人”。这两种情绪都能理解。法律会把情绪转化为证据与规则,社会需要的不是简单的声援或谴责,而是冷静地把事实摆到桌面上,让法院审查、让证据说话。
我把这些事实和法律问题放在这里,不是要给出结论,而是想跟你们一起把问题想清楚:在邻里矛盾中,遇到侵入和暴力威胁时,普通人该怎么自保?当冲突升级到生命威胁,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事后由私人报复转为刑事案件,社会又该如何预防这类悲剧重复发生
我只想说,现场有太多噪音,法庭会把证据一条条剔净。11月13日,山西长治中院要开庭,大家可以关注庭审公开信息。监控、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每一项都可能改变最终的判断。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公开透明的审判过程,以及从中学到的社区治理经验。
你怎么看?你觉得这算正当防卫,还是超出限度的故意伤害?欢迎把你的观点放到评论区,我们一起讨论,也请保持理性和对逝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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