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转冷
在利益的驱使下
不少违法份子又开始打起家养狗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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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小编注意到
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上
提醒广大如东养狗人士
最近有偷狗的,大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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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如东的朋友也在留言区
反映自家的猫狗有被偷的
自己难以释怀,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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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方很集中,都是余荡村的
还有丰利、饮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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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感到很气愤
希望把偷狗贼曝光出来
报警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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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
小编要提醒大家
有的偷狗贼,白天骑个摩托
装成收狗的贩子在村里转悠踩点
然后实施偷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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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3年
如东法院就审理了几名偷狗贼
最终几名偷狗贼领刑
2023年5月底至8月,刘某分别伙同被告人邵某、左某,驾驶刘某的套牌汽车至南通市如东县、南通市通州区等地,采用套索的方式盗取 9 条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窃犬只价值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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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邵某、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邵某、左某均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被告人作案时均以涉案汽车为掩护实施,还使用涉案汽车进行交通运输并藏匿被盗犬只,涉案汽车在犯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犯罪具有紧密关联,且涉案车辆系套牌车辆,进行了规避公安机关打击的改装行为,已经超出日常合理使用范畴。此外,被告人除将涉案车辆用于本案全部盗窃行为外,亦长期、多次用于盗窃案外犬只,应当将涉案车辆认定为作案工具。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邵某拘役四个月,被告人左某拘役三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至两千元不等。对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刘某处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套牌汽车一辆、铁棒一根、钢丝圈 14 个,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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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夜守护家门开,迎来送往不曾疲 ",乡间大部分人家总养着一条狗,它们忠诚地看家护院,一代代守卫着人类的家园。它们不仅是主人的私有财物,有的更成为主人的情感寄托。近年来,盗狗行为屡禁不止,使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损失,也让爱狗人士扼腕叹息。或许有人认为偷一两只狗算不上犯罪,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多次偷狗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就会触犯刑法而构成盗窃罪,此时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呼吁群众要提高财产防范意识,广大养犬居民尽量不要将狗拴在户外过夜,同时也要训练家犬拒绝陌生人喂食,以免中招被盗;也警醒那些在犯罪边缘徘徊的人,莫要因为一时贪念而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定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案财物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后提醒大家
天气冷啦
看护好自己“毛孩子”
▌ 来源:乐享如东 如东县人民法院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大个鹅
法律顾问: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郑晓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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