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崇义警方快速出击
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并成功追回群众被盗电动车
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警察同志,我车没了!”
“警察同志,我车也没了!”
近日
崇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连续接到辖区多名群众求助
均称电动车丢失
接报后
刑侦大队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案件调查
同时依托侦查中心对案件线索
进行深度梳理与合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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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分析
办案民警发现有2名可疑人员
频繁出现在多个案发地附近
经进一步分析研判
办案民警成功锁定2名
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黄某、莫某
并成功摸清其二人
流窜三省多次作案的行动轨迹
为尽快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防止其继续流窜作案
办案民警立即循线展开跨省追踪
在精准掌握嫌疑人
已潜逃至外省的关键信息后
办案民警火速出击
于11月10日
在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
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莫某
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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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黄某、莫某
对其盗窃他人电动车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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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崇义警方已成功追回被盗电动车
犯罪嫌疑人黄某、莫某
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崇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防范电动车被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1、停车选对位置
尽量将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区或监控全覆盖的区域,避免停放在偏僻、阴暗的小巷、角落等监控盲区;
2、日常留意检查
定期检查电瓶固定情况,发现电瓶松动、外壳翘起等情况,及时加固或维修;
3、被盗及时报案
若发现电动车以及电动车电瓶被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供案发时间、地点等线索,助力警方快速破案。
下一步
崇义公安将继续保持
对各类盗抢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深化“小案快破”机制
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崇义公安
编辑:张文慧
审核:杨晓斌
审签:章丽娟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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