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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12日上午,越南国会殿堂内上演了一场关于人性与法治的深度思辨。代表们审议的《刑法草案(修订版)》中,两项前所未有的权利条款——囚犯捐献组织器官的权利与储存卵子、精子的权利——成为全场焦点。这标志着越南在人权保障领域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但也正因其涉及最敏感的器官与生殖议题,每个细节都牵动着社会伦理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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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细胞储存:最具争议的“未来权利”
与相对理性的器官捐献条款相比,关于囚犯储存卵子与精子权利的讨论,才是今天会议真正的风暴眼。
同塔省代表范文和(Phạm Văn Hòa)直指核心:“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他的担忧具体而深刻——冷冻保存的技术壁垒、长期维护的巨额成本、以及未来使用时的法律迷宫,都让这项权利看似美好,却步履维艰。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不得不承认,将如此前沿的生殖权利写入尚在完善中的刑法,确实充满了立法勇气与现实主义之间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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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层面看,生殖细胞的储存绝非简单的“冷冻保管”。它涉及活性维护、遗传物质安全、未来使用权属认定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广义省代表苏文捌(Tô Văn Tám)敏锐地指出,新草案对此的关键实施细则几乎是空白。这暴露了一个关键问题:我们是否已经为这项权利的实现做好了充分的技术、制度和伦理准备?
个人认为,这项权利的提出本身,就是社会文明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它承认了一个常被忽视的事实: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自由,但其作为人的基本属性与对未来的期盼不应被完全抹杀。胡志明市代表陈黄银(Trần Hoàng Ngân)提出的“由政府制定详细规定”的思路,或许是现阶段最务实的选择——既保留了权利的火种,又为未来的实施留出了充分的准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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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在严格限制中彰显人道主义
相较于生殖细胞储存的“未来属性”,器官捐献条款的讨论显得更为务实和紧迫。
亲属优先原则:代表们一致赞同囚犯只能向近亲属捐献。这既是对器官买卖的严防死守,也暗合了“血浓于水”的伦理传统。
健康与成本考量:范文和代表提出的健康隐患绝非危言耸听。一个健康本已堪忧的囚犯,若在捐献后成为社会的负担,就完全违背了人道主义的初衷。
剩余刑期门槛:会上提出的“剩余刑期不少于5年”与公安部长梁三光回应的“不足3年”之间存在微妙差异。
最后敲定,囚犯捐献器官必须符合这五点:第一,自愿加健康,才准捐献;第二,捐后继续服刑,健康有保障;第三,费用自掏腰包,包括后续护理;第四,只限轻罪或重罪初犯、刑期不足3年;第五,只能捐给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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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智慧:在理想与现实间寻找平衡
越南公安部部长梁三光(Lương Tam Quang)的回应展现了立法机构的审慎。他明确表示,将对生殖细胞储存条款进行“研究和认真考虑”。这看似官方的回应,实则透露了一个重要信号:这项权利虽好,但在现阶段全面实施的条件可能尚未成熟。
西宁省代表黄清芳(Huỳnh Thanh Phương)的警告值得深思:“如果仅仅为了全面保障人权而将其纳入法律……目前应该考虑暂不纳入。”这种“刹车”不是保守,而是一种负责任的立法态度。
权利进步的越南步伐
11月12日的国会辩论,令人看到了一个正在人权领域进行深度探索的越南。从保障生存权到关注生殖权,这无疑是一次质的飞跃。
然而,法律的温度不在于条款的激进,而在于其落地时的精准与周延。 生殖细胞储存所代表的“未来权利”,正考验着立法者如何在理想主义的愿景与现实主义可行性之间,找到那个最恰当的平衡点。
越南的这次立法尝试,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在这个国家,关于人权的讨论,正在走向一个更深刻、更广阔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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