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桂平警方以“零容忍”姿态,重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切实强化警示震慑,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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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期间,警方精准研判酒驾醉驾高发时段,在城区文化广场、滨江路、西山等重点路段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设卡布控,严格执行“逢车必检”。针对深夜凌晨等薄弱时段,执勤民警组成机动小分队,灵活调整查处点位,将执法力量延伸至城区外围娱乐场所、城郊结合部以及金田镇、木乐镇等乡镇区域,实现整治全时段、全覆盖,全面提升查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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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交所合一”工作机制,桂平警方整合交警与派出所警力资源,推动酒驾醉驾整治向乡镇纵深推进,形成全域严管高压态势。执法过程中,执勤人员以小客车、货车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查处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坚持“查处一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做到打击、整治、教育同步推进,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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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开展以来,桂平警方已依法查处一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赢得群众广泛认同。
下一步,警方将继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持续深化路面管控与交通安全宣传,坚决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守护市民平安回家路。
案例警示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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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0时许,执勤民辅警在社步镇路段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已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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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10时许,执勤民辅警在蒙圩街道整治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员,该人员还存在准驾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合并处罚。
酒驾
首次饮酒驾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 1300元
再次饮酒驾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800元+拘留10日以下
醉酒驾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罚款5000元拘留15日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 终生禁驾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
酒后还想开车的驾驶人
这不仅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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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请勿心存侥幸
同时要劝诫身边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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