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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起义军的作风和军纪,是历史阅读者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和我们在课本上和电视里所看到的不同,中国历史上历朝的农民起义军,真正秋毫无犯的并不多见。大多数起义军所过之处,难免玉石俱焚。
01
其实,农民军自己并不讳言自己的暴力和残酷。“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即是张献忠部一贯的宣传口号。
即使是以军纪严明著称的李自成部,在向北京进发的途中,也同样发布命令:义军兵临城下,不许抵抗。
起义军放第一声炮,城中掌印官要出城迎降;
放第二声炮,城中绅士要出城投降;
放第三声炮,全城百姓要跪在街边,迎接起义军入城。
如果略有抵抗,则破城之后,必大举屠杀,“寸草不留”。在史书中,并不乏李自成屠城的记载。
对农民起义军的军纪作风,其实不能苛求。这些好汉拿起刀枪前,手里握的是锄头。他们文化素质低下,聚集在起义的大旗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什么“纲领”,而仅仅是因为饥饿。
很难想象,仅仅因为握住了武器,他们就会从“愚昧狭隘”的中国农民瞬间化蛹为蝶成“革命战士”。
02
中国的农民起义,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中学历史课本告诉我们,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故自秦始皇以来,每隔百十年,华夏大地上就会有一次农民起义来“沉重打击地主阶级的统治”,“调整生产关系”,“迫使后继王朝调整统治政策”,“推动历史前进”。
那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我们耳熟能详:陈胜吴广、红巾黄巾、瓦岗寨梁山泊、李自成洪秀全……
除去这些大型起义之外,地区性、局部性的起义更是遍布中国历史的每一页。仅清朝二百多年间,散见于《清实录》的农民起义在三百次以上。
如果把起义简单地等同于革命,我们几乎可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革命、最尚武、最关心政治的农民。
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众所周知,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最能吃苦、最能承受社会不公正的一个群体。这样的人群甘愿以生命为代价来选择起义,解释只能有一个:走投无路。
03
造反,在现代汉语里是最雄性、最革命、最光荣的词语。然而,在旧时代的语言里,却是最丑陋、最罪恶、最让人避之不及的两个字。
只有死到临头时,农民们才会把手伸向身边那本来伸手可及的粮食:“民有不甘心死亡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间有(被捕)获者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如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反正怎么都是一个死,饿死和做强盗被杀死相比,还是被杀死为好。因为死前,毕竟能饱食几天。
握惯了锄头的手,笨拙地握住了武器。雪亮的刀锋让他们感到新鲜和刺激。刀锋砍断了土地系在他们脚上的镣铐,让他们突然感觉到难以承受的自由,身体轻飘飘地,像是要飞上天空。
这些淳朴善良逆来顺受的农民突然变成了另一种人们所不了解的种群。他们的生活完全靠暴力来维持,抢财宝抢粮食也抢衣服抢女人,抢完之后还要放一把火,称为“放亮儿”。
暴力使他们获得了权力。
他们看上了哪个女人,只需把刀往她的脖子上一架,他们想要哪件财宝,只需用刀指一下它的主人。
原来不敢想象的大户人家的精美内宅,他们进去了,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在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上坐卧糟蹋。
从来没有穿过的绫罗穿在了身上,沉甸甸的银子塞满了口袋。刀枪的收入来得显然比锄头迅速得多,也丰富得多。
我们可以想象起义者们燃烧的激情。也许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原来的生活猪狗不如。暴力使他们头一次获得了远远大于期望的权力与尊严。
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们的领袖,攻城略地,打家劫舍,每一天都是节日,每一刻都似狂欢。即使第二天死去,也心甘情愿!
04
除了这些“革命的”或者至少也是迫不得已的、必要的暴力行为,有些农民军似乎还纯粹为了暴力而暴力,“残酷”有时甚至成了一种娱乐。
翻开清人彭孙贻专门记载明末农民起义的《平寇志》,这种血腥文字比比皆是。
闯王高迎祥一次劫得了五个漂亮女人,把其中最漂亮的邢氏送给李自成做压寨夫人。张献忠则根本不要什么压寨夫人,他抢得美女,只留宿一夜,第二天早起就拉出去杀掉。
崇祯八年(1635年)年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农民军焚毁了凤阳雄伟高大的宫殿,烧掉了明皇陵三十万株参天巨松,大火燃烧数日,“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余间”。
从凤阳撤走后,他们又奔向安徽六合。“是日围六合……裸妇数千,詈于城下,愧沮者磔之。”
抓来几千名妇女,命令她们脱光衣服,向城上叫骂,激城内守兵出战。谁不大声骂,就把谁碎尸。
这是农民军惯用的攻城手段。
除此之外,他们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
同年十二月,农民军攻陷安徽霍山。
“是时杀戮惨毒:
有缚人夫与父,淫其妻女,然后杀之者。
有驱人父,淫其女,而后杀之者。
有裸孕妇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
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
有缚人于地,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
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暴酷亘古未有。”
人类暴力想象的翅膀飞不出同一片天空。
强迫父亲强奸女儿,解剖孕妇验证婴儿的性别,这些场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纣或者古罗马时期,以后在清军入关以及日本侵华时也屡屡再现。
这些围在炸婴儿的油锅前大笑的人,可能几个月前还在田里劳作。如果那个时候你在田间与他路遇,他会对你憨憨一笑,局促地给你让路。
如果你是个过客,到他家借口水喝,他会热情地让你进屋,说不定还会尽地主之谊,从园子里摘几个黄瓜让你尝尝。
也许是一场天灾让他破产,也许是一次仇杀让他逃离家乡,也许他是被路过的农民军烧了房子,挟裹而来。
然而,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从中国社会最老实本分的农民角色,转化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暴徒。
命运改变一个人,就像魔术一样不可思议,然而又顺理成章。
人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要复杂得多。
所以,读史需要悟性。“读史使人明智”这句话并不绝对正确。学历史不见得都能获得智慧,有的时候获得的是更深的愚昧。
一般来说,我们普通读者的头脑中,其实充斥着大量不准确的甚至是错误的历史常识,比如:
“欧洲中世纪是一个黑暗时代。”
“罗马帝国的皇帝和中国古代的皇帝一样也是世袭的。”
“汉武帝独尊儒术,尊的是孔子、孟子的学说。”
“历史是直线发展的,越到后面肯定越先进。”
这些都是不准确的甚至是错误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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