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酒、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消费,不仅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更直接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可能诱发违法犯罪。”9月26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
为进一步推动涉未成年人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今年5月以来,诸城市检察院联合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六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未成年人市场主体经营规范化监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检查4次,整治突出问题33项。
“统计显示,诸城市约8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酒吧、KTV、网吧、宾馆、日租房等经营场所有关。”该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规律与背后成因,发现酒吧等场所成为未成年人权益受损和违法犯罪的高发地,暴露出部分市场主体在规范经营等方面存在短板。
针对这一问题,诸城市检察院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牵头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自今年5月起开展专项监督整治行动,聚焦住宿、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精神药品以及雇佣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等问题。
8月初,在一次联合检查活动中,检查组在某酒吧发现有3名未成年人饮酒,且酒吧前台接待经理未满18周岁。结合案件中发现的线索,联合检查后,诸城市检察院对涉及的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均根据检察建议对该酒吧进行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我们已提出检察建议7份,相关部门均回复采纳。”诸城市检察院未检办公室主任王香玲介绍,相关部门还通过电视、网络等多元渠道开展普法宣传,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目前已收集问题线索15条,均及时跟进检查并督促整改。
“我们将围绕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回头看’,推动建立涉未成年人市场主体经营规范化监督长效机制,提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整体效能。”诸城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张鹏 王焕霞)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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