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一则来自最高检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原晋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保玉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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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本应安享晚年的退休高管,在退休近五年后,终究要为自己任职期间的行为付出代价。
根据检察机关的通报,王保玉一案已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告知了被告人王保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揭示了王保玉涉嫌受贿的具体情况:他利用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这些职务包括沁水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原晋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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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王保玉的违纪违法事实,早在2025年9月25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就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调查结果指出,王保玉存在多方面违纪违法行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配偶使用他人资金炒股,退休后未经组织批准违规兼职
官方通报还特别指出,王保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基于以上严重违纪事实,山西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王保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保玉的落马历程颇具戏剧性。公开信息显示,王保玉出生于1960年6月,2020年7月年满60岁,因到龄退休,山西省人民政府免去了其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然而,退休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2025年3月30日,已经退休近五年的王保玉被有关部门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后,案件进展迅速。2025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保玉作出逮捕决定。不到一个月后,此案便被提起公诉,效率之高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高效运转。
在王保玉面临法律审判之际,回顾其个人履历,不禁让人感叹人生轨迹的剧烈转折。
王保玉是河南省沈丘县人,拥有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还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2年7月,王保玉参加工作,从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做起,一步步晋升为古书院矿通风区副区长、区长。
王保玉曾是煤层气开发领域的领军人物。他带领团队探索出了“采煤采气一体化”的瓦斯治理模式,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层气地面预抽成套技术,突破了国际公认的无烟煤地面钻井煤层气开发的“禁区”。
在他的领导下,公司煤层气抽采量从2004年的150万方提高到2006年的1.002亿方,增长了66.8倍;实现利润从2005年的98万元提高到1390万元,增长了14.18倍。
凭借突出业绩,王保玉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全国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和“兖矿杯感动中国的矿工”十大杰出人物。他还曾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堪称技术专家型高管。
然而,正是这样一位曾经的技术专家、行业领军人物,却在权力面前逐渐迷失了自我,最终走到了今天的境地。
从技术专家到国企高管,从荣誉等身到面临审判,王保玉的人生轨迹令人唏嘘。他的案例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无禁区、零容忍,退休不是“护身符”,无论什么人、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
王保玉的案例也为所有国企管理人员敲响了警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本文综合整理自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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