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汉时期的服饰包含衣裳与配饰两方面,其禁忌主要表现为穿戴、裁制服饰的时日禁忌。
禁忌的时日主要通过干支纪日和月份与干支搭配纪日表示。配饰禁忌所涉之配饰有剑、冠、带、笄、屦几种,其中冠、带、笄、屦与裳在战国秦汉时期一并合称为“五服”。佩剑也是人民日常生活的常态,这与该时期社会存在尚武之风有密切关系。裁制新衣与穿新衣均有时日禁忌规定,违背禁忌规定会导致不吉,甚至是死亡、死于水中等严重后果。但若不小心触犯了禁忌,也有一定的禳解之法。孔简《日书》“裁衣”篇194号简云:“入月旬七,不可裁衣,不燔乃亡。”其义为入月旬七日本为禁忌之日,这个日子不能裁制新衣,但若不小心触犯了禁忌的时日,就要烧掉所裁之衣,如果不烧掉所裁之衣的话,就会死亡。
古人认知水平有限,他们认为被禁忌的物体一旦被接触便会对接触过那个物体的人产生影响,即使中断了实体接触,它还会通过某种神秘的交感远距离的相互作用,弗雷泽将这种现象称之为“交感巫术”。如毛利人的巫师想要谋害一个人时,就会想方设法弄到那个人的部分指甲、吐沫、头发,或者衣服上扯下来的布条,等等,得到这些东西后就对着这件东西高声念诵咒语,然后再埋进地下。随着这些东西腐朽变烂,被诅咒那个人的生命也就随之耗尽而亡。在这个过程中,若能及时发现并掘出那些埋藏的头发等东西,巫法便会失去效力,此人的生命就会得救。宋张君房撰《云笈七签》卷四十七:“凡梳头及爪,皆埋之,勿投水火,正尔抛掷,一则敬父母之遗体,二则有鸟鸺鹠,夜入人家取其爪发,则伤魂。”
头发是人身体的一部分,代表了人的本体,因此头发的遭遇会影响到人本身。春秋战国时豫让为智伯复仇之事与此类似:“于是襄子大义之,乃使持衣与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曰:‘吾可以下报智伯矣!’”豫让为智伯复仇,屡刺襄子不成,襄子叫人拿着他的衣服,豫让以剑刺衣三下,象征完成复仇,然后自杀。豫让以剑刺襄子衣服,与毛利人及宋代的头发巫术相同,都属于交感巫术之一种。
同样地,人们认为在禁忌日触碰裁制的新衣,即使远离了衣物的实体也会对接触者产生影响,若要避免这种不吉之事发生,便要采用焚烧衣物的方式,人为阻断衣物与触碰者之间的联系,从而破坏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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