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搞艺术的圈子里,抄袭也非常严重,而且由于艺术的具象化,抄袭和借鉴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来,这跟文字的抄袭有隐藏性不同。并且抄袭的并不仅仅是大师们,还有学生们。
这两天关于央美一同学抄袭的事情被网友们吃了个开心的大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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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7月份说起。四川美院的魏同学发现央美的一位研究生抄袭了自己的作品。魏同学立刻向央美城市设计学院的任课老师进行了投诉。
事情的走向就是,当事的央美同学,态度诚恳,承认了抄袭行为,并向魏同学道了歉。魏同学看到对方态度不错,也本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想法,接受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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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其实这事情不就结束了么?结果更有意思的来了。央美评奖学金的结果出来了,远在四川的川美的魏同学发现,之前抄袭自己作品的央美同学竟然获得了一等奖学金。然后魏同学就很生气,就再次举报了。她觉得,抄袭者怎么能凭借抄袭的作品获得荣誉和奖励呢?这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目前,学校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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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很有意思,这个被抄袭的同学其实是央美毕业的,然后作品竟然被自己的学妹抄袭了。放谁身上也不会开心。而且抄的很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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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第一次被举报抄袭时,这幅侵权作品有没有完全撤销。包括央美的同学通过这幅作品得来的课程成绩、及获得的奖项,有没有被取消。如果第一次被举报之后,她的课程成绩已经被取消或者重新提交了作品,那么从逻辑上来说,得一等奖学金这个事儿就跟抄袭没有关系了。
但如果第一次被举报之后,仅仅是道歉,被抄袭的作品仍旧替她拿到了高分,成为了她获得奖学金的助力,那么第一次举报后央美的处理就存在问题。毕竟“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是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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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央美同学的角度来看,她可能觉得自己很冤。毕竟抄袭这个事儿已经被举报过一次,并且当时已经诚恳地道歉,且魏同学也已经接受了她的道歉。按照大家正常的思维,这件事已经翻篇了。现在自己得了奖学金,四川美院的同学又跳出来举报,如果她的一等奖被拿掉,那就相当于她因为这件事被处置了两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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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的关键点和双方视角,这件事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比如在校生优秀作业奖备注的评选时间是1月,而被抄袭作品发表在公开平台是2月,从时间上来看,似乎不满足抄袭的时间条件。所以如果从这个时间点来看,第二次举报只能从道德上影响获得奖学金,无法从实质证据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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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作品本身,这两个手的姿势很常见,是否构成抄袭存疑。毕竟原来诺基亚都做过类似的广告。而且举个更有意思的例子,中国乔丹和乔丹的小人形象并没有被判定为抄袭,就是这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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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仔细看抄袭的内容,不仅仅手形状,里面的其他插图的细节也非常的相似,可以说整个的创意被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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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事情也可能是老师包庇的结果产生的,有同学说:首先这个学妹是孙老师的学生,她的抄袭行为受到批评或处分的话,那么连带的就是这个孙老师的失职,但如果他带出来的学生得了一等奖还有奖学金,他不仅脸上增光,能拿来吹牛逼,还能受到其他同事的吹捧,总之对他来说,帮自己的学生是利大于弊,帮你,他得不到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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