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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心医院一个1200万元采购项目,因招标文件存在歧义,两次终止评审,最终,在投诉结果发布的当天,取消了采购任务!
昨天,《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监管信息栏发布《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披露了发生在该医院的这起投诉案。
公开资料显示,南充市中心医院,2023年7月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那么,该医院此次开展的是一个什么样采购项目呢?遭到投诉的原因和内容是什么?有关部门对此投诉作出怎样的处理?
2025年6月19日,四川耀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南充市中心医院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12610000元,最高限价为988039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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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招标文件》披露,此次共3个采购品目,分别是:16台吊塔(单臂),最高限价1002900.96元;51台吊塔(双臂),最高限价5994081.00元;46台吊塔,最高限价2883418.00元。
7月10日上午9:30,该项目正式开标评审。
不料,就在次日,该项目随即发布终止公告称,因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评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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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该项目启动了第二次招标。
笔者发现,本次采购文件中,采购包的最高限价已经下调为:9566984.96元,同时,采购包中的吊塔,也由第一次的46台调降为41台,最高限价下调为2570003.00元。
而正是这样一些变化,为日后的投诉铺设了导火索。
9月1日上午9:30,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开标评审。出人意料的是,评审过程中竟然再次发生状况,专家们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义,不能继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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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该项目再次发布终止公告,并于3天后启动了第三次招标。
然而,就在该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发布后,四川林之英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9月26日,该项目发布公告,暂停了采购活动。
据披露,林之英公司共提出了7个投诉事项。其中,该公司在第1投诉事项中称:
本次招标文件中,针对技术参数和评分细则与前两次发生巨大变化,并新增标的物和更改标的物,其新增的标的物和修改的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倾向性、歧视性和明显的排他性,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此外,其余6个投诉事项,均是对第1投诉事项的具体说明和补充举例。
2025年11月7日,南充市财政局认为,林之英公司提出的7个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同时,该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结果:驳回全部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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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就在11月7日当天,该项目发布了第三次招标采购终止公告。终止原因: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此外,在“其他补充事宜”栏,笔者还注意到如下表述:“因采购需求发生变化,终止本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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