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奔驰进地下车库,因车辆超高刮碎天窗花2万维修费,怒找物业索赔称保安未提醒,物业直言“限高标志那么大你看不见”拒赔。这事看似是“小事”,却藏着关键法律边界——车主和物业的责任到底怎么分?为啥律师说车主负主要责任?网友吵翻的背后,更是人人该懂的生活法律常识,看完再也别踩坑!
一、事件始末:奔驰进车库“撞”喷淋头,2万损失引互怼
凌先生开着自家商务奔驰,开开心心去一家场所消费,到地方后想把车停进地下停车场。可当车子缓缓驶入车库入口时,“砰”的一声巨响突然从车顶传来,凌先生心里瞬间“咯噔”一下,赶紧下车查看——这一看直接心疼到跺脚,车顶天窗被车库顶上的喷淋头刮得稀碎,碎片散落一地。
后续把车送修,光维修费就花了2万多。凌先生越想越憋屈,觉得这损失不该自己扛:“我是来这儿消费的,保安引导我进的停车场,抬杠还是手动的,他明明看到我车这么高,为啥不提醒一句?这物业肯定得赔!”
于是他带着调解员找上门,气势汹汹要求物业全额赔偿。可物业负责人丝毫不慌,指着地下室入口处的限高标志怼回去:“你自己看看,这么大的‘限高2米’标志贴在这儿,你开车不看吗?车子超高刮坏了,跟我们有啥关系?”
凌先生不服气:“保安引导我进的,他就得提醒!”物业负责人无奈摇头:“你自己的车多高,你心里没数吗?限高标志明明白白,总不能指望我们挨个提醒每个车主‘你车高不高’吧?”双方各执一词,吵得面红耳赤,谁也不肯让步。
二、法律拆解:主要责任在车主,物业义务很轻微
这事到底谁该担责?律师一句话点透核心:凌先生作为车主,负主要责任;物业虽有提示义务,但责任很轻微,大概率不用承担主要赔偿。
先看法律层面的关键逻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车主驾驶车辆时,对自身车辆的尺寸(高度、宽度、长度)有明确的认知义务,同时对道路、停车场的警示标志(如限高、限速)有主动观察和注意义务——简单说,“自己的车自己最了解,路上的标志自己要看好”,这是车主的基本责任。
凌先生开的是商务奔驰,本身比普通轿车高大,他更该提前留意限高标识,可他却忽视了入口明显的“限高2米”标志,直接驶入导致损坏,这明显是自身疏忽造成的,所以主要责任肯定在他。
再说说物业的责任:停车场有保安看守、手动抬杠,是不是就必须提醒每辆车“别超高”?其实不是。保安的职责是引导车辆有序进出,而非精准判断每辆车的高度——毕竟保安没有专业测量工具,也不可能熟记所有车型的高度,要求保安挨个提醒,本身就超出了合理职责范围。
律师也明确表示,物业的提示义务主要靠“明显的警示标志”(比如入口的限高牌),只要标志清晰、位置显眼,就基本尽到了提示义务。除非能证明保安明明看到车辆明显超高,却故意不提醒,才可能承担轻微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车主举证,难度极大。
简单总结:限高标志已明示,车主自己疏忽导致损坏,主要责任在车主;物业没过错,不用赔主要费用。
![]()
三、网友吵翻:这两种声音太真实,戳中很多人
这事曝光后,网友评论直接炸开锅,观点一边倒却也藏着理性探讨:
- 力挺物业派:“这车主纯属甩锅!高速入口都有限高牌,也没见工作人员挨个提醒,难道刮了车要怪路政?自己车高心里没数,限高牌又不是隐形的,赔2万纯属自找!”“换个角度,路上有限速牌,难道还要交警挨个提醒‘你别超速’?车主就是不想自己掏钱修,想找个替罪羊!”
- 理性补充派:“车主主要责任没跑,但物业保安要是一眼能看出车明显超高,随口提一句也能避免麻烦,多份细心少点纠纷,不过这不是保安的法定义务,只是人情世故。”
还有网友吐槽:“现在有些人出事先怪别人,从不反思自己,总觉得‘我是消费者我有理’,殊不知消费者也得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不能啥锅都往别人身上甩!”
四、延伸提醒:开车遇到限高/限速,这3个坑别踩
其实类似凌先生的事不是个例,很多车主都曾因忽视警示标志出问题,教大家3个实用技巧,避免踩坑又能维权:
1. 牢记“车主第一责任”:开车前先清楚自己车辆的高度、宽度,遇到停车场、隧道、桥梁的限高标识,一定要提前确认,别心存侥幸“说不定能过”;
2. 主动观察警示标志:不管是限高、限速还是禁行标志,都要主动看、仔细看,别等出了问题才说“没看到”——法律上“没看到”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3. 遇事保留证据:若真遇到标识不清、被引导出错导致损坏,第一时间拍现场照片(标志位置、车辆损坏情况)、录视频,保留和物业/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方便后续维权,但若自身疏忽导致,就别硬找别人担责。
结论:遇事别甩锅!责任边界要拎清
这起奔驰天窗刮坏事件,看似是“小事”,实则戳中了很多人遇到问题“先怪别人”的通病。法律明确:车主对自身车辆和警示标志有注意义务,自身疏忽导致的损失,主要责任在自己;物业的提示义务靠明显标志,不是“挨个提醒”。
凌先生大概率只能自己承担2万维修费,除非他能证明保安故意不提醒,但这几乎不可能。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开车要守规矩、多留心,遇事别先甩锅,先反思自己有没有做到位——毕竟“自己的责任自己担”,才是最基本的社会准则。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物业该象征性补偿一点吗?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先怪自己还是怪物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