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名个体户驾驶面包车在吉水县康宁医院周边流动销售方便面,其销售的多个品牌规格的方便面生产日期标注为同一天,存在篡改生产日期重大嫌疑。执法人员据此线索追踪,迅速锁定了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与仓库地址。……(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近日,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名个体户驾驶面包车在吉水县康宁医院周边流动销售方便面,其销售的多个品牌规格的方便面生产日期标注为同一天,存在篡改生产日期重大嫌疑。执法人员据此线索追踪,迅速锁定了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与仓库地址。
在其仓库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当事人将椰子汁、花生露等饮品1021件、各类方便面41箱的生产日期篡改为“2026年1月1日”。初步查明,当事人从各代理商处收购临期食品,为规避食品过期问题,使用“香蕉水”擦除原生产日期后,利用打码机重新标注日期,拟于春节期间进行销售。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涉案物品及相关工具实施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的查处是吉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的具体体现,明确将过期食品以及“知假造假”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下一步,吉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稿 源:吉水县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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