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韩国青年朴兴肃以一敌七,打败了七名拆迁人员,并捶杀其中五人。被捕后,他不做任何争辩,在认罪书上写道:我杀了人就是违法的事情……
1977年4月20日,光州无等山脚下,一片焦土、呛人的烟气还在空气里打转,朴兴肃站在烧成灰烬的家门口,母亲还在地上呻吟,周围是刚刚熄灭的火堆和一群惊魂未定的邻居。
拆迁队正在一旁哄然大笑,就在刚刚正是他们点了一把火,烧毁了二十多户棚户区的家园。
朴兴肃的家就在里面,他从不是天生的“狠角色”,他1954年生,父亲早早去世,哥哥也没熬过车祸,他十几岁就成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
17岁那年,带着母亲和妹妹逃到光州,为了能有个栖身之地,他和几十户同样无根的穷人,在无等山上搭了几间草棚。
白天是工人,晚上自学考试,朴兴肃常常练习李小龙的动作,想着有朝一日能靠一身本事改变命运。
但命运就是这样,来得比想象的还狠,1977年,光州要迎来全国运动会,传闻总统要来视察,市里觉得无等山上这片棚户区“太难看”。
拆迁队来了,带着锤子、汽油和命令,没人和这些住在山上的穷人商量,连一句“能不能缓一缓”都没有。
那天早上,天还没亮透,朴兴肃刚刚在院子里洗了把脸,七个壮汉直接冲进来,没说两句,劈头盖脸开始砸棚子。
母亲拦在门口,屋里藏着全家的积蓄,是几年来省下的30万韩元,火点起来了,钱烧没了,母亲一下子栽倒在地——这一幕,朴兴肃到死都不会忘。
他冲上去拉住一个拆迁人员,对方推了他一把,还骂了一句:“你们这些山上的人,赶紧滚!”
他被一个壮汉狠狠推搡在地,后腰撞在石头上钻心的疼,他抬头看见母亲扑在藏着全家130 万韩元积蓄的木箱上,被拆迁人员一把扯开,老太太重重摔在火堆边,花白的头发沾了火星。
邻居大婶哭喊着求情,却被人推倒在泥泞里,刚晒干的衣服被汽油浸湿。
那一刻,朴兴肃眼里的雾气瞬间烧干,他爬起来,抄起脚边用来劈柴的铁锤,浑身的血液都往头顶涌。
离他最近的拆迁人员正举着撬棍要砸向屋梁,朴兴肃从背后猛地将他扑倒,铁锤下意识砸在对方肩头,沉闷的声响让周围的喧闹都顿了一下。
另一个人挥着木棍冲过来,朴兴肃侧身躲开,反手一锤砸在其膝盖上,对方惨叫着跪倒在地。
汽油味混着焦糊味呛得人窒息,母亲的呻吟声、棚屋倒塌的噼啪声交织在一起,让他彻底红了眼。
他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握着铁锤的手青筋暴起,每一下都带着绝望的蛮力。
不过两三分钟,现场就只剩倒在地上的人影和此起彼伏的痛呼,朴兴肃站在一片狼藉里,铁锤还在往下滴着血,身上溅满了泥点和汽油,眼神空洞却带着骇人的狠劲。
邻居们吓得不敢上前,只有母亲的呻吟声,在烧毁的棚屋残骸间断断续续地回荡,事后,警察赶来的时候,朴兴肃没有逃,也没有喊冤,蹲在地上抱着头,浑身是血,却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他被带走那天,光州的棚户区炸开了锅,有人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总算为穷人出了口气。
其实没人知道,朴兴肃坐在警局里,脑子里反复回响的,只有母亲倒地的样子和那一沓化成灰的钱。
认罪书是他自己写的,字迹很整齐,他写:“我杀了人,就是违法的事情。”没有申辩,没有自我开脱,问他后悔吗,他说:“如果那天我能忍住,也许母亲还在哭。”
法院最终判了他死刑,那段时间,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无等山杀人案”,但很少有人提起,为什么会有人在自己的房子被烧、母亲晕倒的情况下,选择拼命。
判决下来,社会上其实有不少人为他求情,有的说他只是被逼到绝路,有的说这不是简单的杀人案,是整个社会压力的爆发,但官方的口径很冷漠:杀了人,就该偿命。
后来朴兴肃被执行了绞刑,他只有二十多岁,人生刚过四分之一,那天光州下着小雨,无等山的棚户区早就被推平,原地盖起了新楼。
那些和朴兴肃一起生活过的邻居,早已各奔东西,有人过了几年才知道他已经死了,有人一直觉得他是被社会逼的。
这场“无等山事件”,在韩国历史上不是孤例,上世纪70年代,韩国经济起飞,拆迁、征地、棚户区清理成了常态,为了一场运动会、一次市容整治,多少低收入家庭被赶出家门。
朴兴肃只是众多被时代洪流裹挟着往前推的普通人之一,只不过,他选择了反抗——哪怕用最极端的方式。
可那些在棚户区长大的孩子,却始终记得,那一年,有个人在绝望之中,用尽全力反抗了命运,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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