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看病,药却是从外面个人诊所邮寄给我,连个处方都没有,出了问题谁负责?”近日,威海市民张某在威海光华医院就诊后,几天后收到多个快递包裹,包裹里是这个月治疗他肝病的药物。让他担忧的是,药品包装上没有任何医院或厂家标识。最关键的是,威海光华医院张医生要求他将这些购药费用转至其个人微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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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威海光华医院门诊大楼)
今年6月,张某因病前往这家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为医疗美容科的张医生。张医生为其把脉后,便开具了中药剂,收款时张医生要求张某直接将医药费通过微信转给她,并说药剂将通过邮寄方式寄给张某。张某称,他本人三个月的治疗费用是2.5万元,之前女儿也在她这里看过病,治疗费用是1.5万元,共计4万元,所以他先后将4万元医药费转至张医生个人微信。当时张某也觉得这种操作不同寻常,但因生病急于治病,也就没有过多深究。可是治疗三个月后,张某表示他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怀疑因延误正规诊疗导致身体状况受影响。他开始质疑张医生给他邮寄的中药的合法性,因为此前就诊时,威海光华医院也未向张某提供病历、处方及发票。张某便去医院向张医生讨要处方,被告知这是祖传配方,价值几千万,不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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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医生个人部分收款凭证)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患者有权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志、体温单、医嘱单等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患者提供相关服务。同时,患者就医后,医疗机构有义务为患者提供正规发票。
针对张某反映的情况,10月31日,北极海新闻客户端电话联系威海光华医院办公室,一名闫姓工作人员表示:“张医生跟医院是合作关系,具体详情只有医院领导知情,她只是工作人员,希望留下电话,医院领导会回复。”
当日,一名自称威海光华医院徐姓主任回电表示:“张医生是医院聘用人员,不存在合作关系。出现医患纠纷后有多种处理方式,首先医院会与患者进行内部沟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再寻求其它途径解决。”
11月1日,威海光华医院张医生回电给北极海新闻客户端:“本人是威海光华医院合法医生,同时在威海开设三家个人诊所。患者张某也是我的接诊对象,就诊是在威海光华医院,药品是我诊所所开,通过顺丰邮寄给了张某。处方、票据都已开具,现都在诊所存放。”
张医生也表示:“会积极处理此问题,同时患者张某提出额外的赔偿要求,我会通过法律手段另行处理。”
11月5日,院方徐主任又给北极海新闻客户端回电,承认他们存在监管不到位,表示处理完此事后,将解除与张医生劳动合同。
目前,该事件仍处于多方沟通解决阶段。后续进展,北极海新闻客户端将持续关注。
(记者 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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