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电梯里循环播放的洗脑广告烦过吗?近日,上海嘉定一名大学生做了一件让许多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他网购了一把“通用钥匙”,一口气关停了100多部电梯里的广告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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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孔同学表示,他是上海大学的学生,这其实是他的一门课程作业,以“行为艺术”的方式呈现。他从初中起就深受电梯广告的困扰,认为它们利用狭小空间和噪音不断“洗脑”,强迫大家接收信息。他希望通过这一举动,“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视频一出,不少网友直呼“勇士”“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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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虽然解气,却可能涉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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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正在新闻报道,11月7日,电梯广告头部公司分众传媒客服人员表示,法律风险方面他们不太清楚。“如涉及侵害公司权益,我们法务部门会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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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私自关闭电梯广告,到底有没有问题?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广告设施属于物业或广告公司的合法财产,未经授权关闭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如果损坏设备,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
其实,很多人早就对电梯广告“积怨已久”。试想一下:忙碌一天走进电梯,却被迫接受高分贝的广告轰炸;孩子在家,突然蹦出一句魔性广告词;有人甚至连做梦都是电梯里的拖把广告。这些场景你是否也经历过?
更有网友犀利发问:安装这些广告箱时,征得了业主的同意了吗?我们交的物业费里包含公摊面积,那电梯广告的营收,怎么不和我们“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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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对电梯享有共同管理、收益的权利。可实际上,又有多少业主见过这部分收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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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同学的做法虽然存在法律风险,不可盲目效仿,但电梯广告长期扰民、收益不透明的问题,确实该被重视了。正如一位网友所说:“我们不是拒绝广告,而是拒绝这种不尊重的打扰。”
文章综合自中国青年报,正在新闻,上海法治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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