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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核查工作时,发现某个体经营户存在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该经营户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然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一次深入走访,让这起看似“板上钉钉”的处罚案件有了温暖的转折。
执法人员在与经营户沟通时了解到,该经营户家庭情况特殊,其子女眼睛重度残疾、母亲长年患病,生活困难。多年来,经营户夫妻二人一边艰难维系着小本生意,一边全身心照顾残疾子女、患病的母亲,长期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让他们疏忽了年报公示这一法定义务。得知自身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后,经营户夫妇懊悔不已,主动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立即补报年报,积极配合整改。
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市场监管局在核实经营户所述情况属实后,经集体讨论后认为,该经营户未年报的行为虽违反了法律法规,但并非主观故意,其家庭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同时,考虑到该经营户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带来的影响,为体现法律的温度,经综合研判,市场监管部门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向经营户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真得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不仅没有处罚我们,还耐心指导我们补报年报,让我们感受到了执法的温暖!”收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经营户夫妇激动地说到。为避免经营户后续再出现类似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向其详细讲解了年报公示的时间节点、操作流程及相关法律责任,提醒其今后务必按时履行法定义务。
此次柔性执法,是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践行“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法律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刚性底线,而人文关怀是执法工作的柔性温度。近年来,该局始终坚持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注重情理兼顾,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殊情形,综合考量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及家庭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措施,既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又传递了执法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累计发现各类案件线索152件,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2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1件,按照“首违”不罚,不予立案48件。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秉持“刚性执法 + 柔性服务”的工作模式,在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对特殊群体经营户的帮扶指导力度,通过政策宣讲、上门服务、容错纠错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注入温暖力量。
总编辑:罗志军
责任编辑:罗腾亚
本期编辑: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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