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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54期】
“现在开庭……”,11月10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县南洞乡进行了一场不一样的庭审,将法庭搬到了乡镇集市,引来了群众驻足聆听,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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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闹市中响起,一名当地村民因非法私藏枪支(鸟铳)被查处,站在巡回法庭被告人席前。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释明,有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王某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私藏鸟铳。法官综合考虑本案的案情及被告人的情节,对被告人王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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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法官考虑当地林区面积大,地处偏远地区可能存在祖传枪支或部分村民为驱赶野猪等存放在家中的枪支情况进行释明,告知“气枪、火铳都属于枪支,祖传的枪支应上交,枪支仅用于农业生产也属于违法,家里如还存有枪支的请尽快上交。”庭审后,有群众感慨“私藏枪支原来是违法的,有枪要及时上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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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结束后,汝城法院干警趁热打铁,对电信网络诈骗和禁毒知识进行法制宣传,用身边的案例告知群众“银行卡不要外借、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莫贪、吸毒有害健康、买卖毒品和容留吸毒是违法的”,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此次将法庭搬离法院走进集市,将法庭变为普法课堂,既让群众直观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又通过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法律深入人心。
「供 稿」朱沛静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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