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年,塞北的风跟刀子一样。
刮在脸上,能拉出口子。
我叫陈金水,十九岁,从上海来的知青,到了红旗大队快一年了。
什么理想,什么抱负,早就被这风,还有肚子里永远填不满的饥饿感,给吹得一干二净。
那时候,人活着就为个顶简单的事儿。
一口吃的。
工分,工分就是命。一天十几个小时的重体力活,换来的那点工分,也就勉强让你饿不死。
注意,是饿不死。
跟吃饱,那是两个世界的概念。
那天收工,天都黑透了,我揣着怀里那个还带着点温乎气的窝窝头,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青年点走。
那是我一天的口粮。
早上半个,中午半个,晚上这个,是完整的。
我总把最大的念想留到晚上,因为只有吃完了它,躺在冰凉的炕上,你才能骗自己,今天过完了,明天……明天大概也这样吧。
路过大队后面的柴火垛,我听见点动静。
很轻,像小猫。
但这地方,猫都饿得抓不动老鼠,哪还有猫。
我站住脚,警惕地四下看。
月光冷得像冰碴子,照着柴火垛投下黑黢黢的影子。
那声音又响了一下,是压抑的、痛苦的抽噎。
我心里咯噔一下。
该不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但转念一想,老子都快饿成鬼了,还怕鬼?
我壮着胆子,挪过去。
“谁?”我压低声音问。
没回应。
只有风声,还有那几乎要断掉的抽泣。
我扒开一捆干枯的玉米秆,看到了她。
一个小女孩,蜷在那里,瘦得像根豆芽菜。
头发枯黄,打着结,脸上全是泥,就一双眼睛,大得吓人,在黑暗里闪着一点点惊恐的光。
她身上那件破棉袄,里面的棉花估计早就成了硬疙瘩,根本不保暖。
嘴唇干裂,发着紫。
我认识她。
她是林晚秋。
大队里成分最高那家的孩子。她爷爷以前是地主,斗倒了。她爹,听说是右派,前几年死在劳改农场了。
她妈拉着她和她弟弟,就是村里的“黑五类”,谁见了都躲着走。
分到的口粮最少,干的活最脏最累。
她弟弟前阵子刚得病死了,就她妈带着她,两个人活得跟影子一样。
此刻,她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戒备和恐惧,像一只被逼到绝路的小兽。
她的手死死捂着肚子,整个人都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饿的。
那种抖,我见过。
是身体最本能的痉挛,是生命在最后流逝的信号。
我心里那点犹豫,瞬间就被她那双眼睛给击碎了。
那不是一双属于孩子的眼睛。
里面没有天真,没有好奇,只有一片死寂的荒原。
我鬼使神差地,从怀里掏出了我的那个窝窝头。
那个我准备用来慰劳自己一整天辛苦的、神圣的窝-窝-头。
我递过去。
她没动。
眼睛里的恐惧更深了,她往后缩,好像我递过去的是一块烧红的烙铁。
也是。
这年头,谁会无缘无故给别人吃的?
连亲爹亲妈都得掂量掂量。
我叹了口气,把窝窝头掰成两半。
“吃吧。”我把其中一半往前又递了递,“我吃过了。”
这是句谎话。
我的肚子叫得比她还响,只是我忍住了。
她还是不动,就那么死死地盯着我。
我没耐心了。
这鬼天气,多站一分钟,骨头缝里都冒凉气。
我把那半拉窝窝头直接塞到她手里,她的手跟冰块一样。
“爱吃不吃。”
我转身就走,把剩下那半个飞快地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咽了下去。
太快了,没尝出什么味儿。
就是觉得,胃里那股烧灼的空虚感,好像被堵住了一点点。
走了十几步,我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
月光下,那个小小的身影动了。
她把那半个窝窝头,一点一点,像对待什么绝世珍宝一样,送进嘴里。
吃得那么慢,那么小心。
我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有点后悔,又有点……说不上来的东西。
算了,半个窝窝头而已,饿一晚上,死不了。
我对自己说。
回到青年点,大通铺上横七竖八躺着十几条汉子,鼾声、梦话、磨牙声,汇成一首绝望的交响曲。
同屋的李伟翻了个身,看见我,阴阳怪气地问:“陈金水,又跑哪儿偷懒去了?队长可说了,明天要去挖冻土,你小子要没力气,工分照扣。”
李伟,跟我一批来的知青,北京人。
总觉得高人一等,最会看来头、拜码头。
我懒得理他,脱了鞋直接躺上炕。
炕是凉的,被窝也是凉的。
我把身体蜷成一团,胃里那半个窝窝头早就消化没了,饥饿感变本加厉地涌上来。
我开始后悔。
非常后悔。
我他妈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
我自己都快饿死了,还学雷锋?
而且是给一个“地主崽子”?
要是被人看见了,给我扣个“阶级立场不稳”的帽子,我哭都没地方哭去。
我翻来覆去,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挖冻土,是真的要命。
镐头砸下去,就是一个白点,震得虎口发麻。
我饿得头晕眼花,好几次差点一头栽倒。
李伟在旁边看着,嘴角挂着一丝幸灾乐祸的笑。
“哟,上海来的大学生,不行了?昨晚上是不是干什么好事,把力气都用光了?”
我没力气跟他吵,只是狠狠瞪了他一眼。
中午休息,又是半个冰凉的窝窝头。
我啃着那玩意儿,味同嚼蜡。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再也不干那种蠢事了。
结果,傍晚收工,我又路过了那个柴火垛。
我本来想绕着走的。
真的。
可脚就像不受控制一样,还是走了那条路。
我对自己说,我就看看,就看一眼,她死了没有。
死了,也算我仁至义尽。
柴火垛那里,静悄悄的。
我探头过去,没人。
心里忽然空了一下。
真饿死了?还是被她妈领回去了?
我松了口气,又有点说不出的失落。
转身要走,却踩到了什么东西。
我低头一看,是两个……山药蛋。
就是我们叫的“山药豆子”,野生的,不大,还带着泥。
但在这年头,这也是能救命的粮食。
两个山大一捆,用一根枯草绑着,就放在我昨天站过的那个位置。
我愣住了。
四下里一片寂静,只有风。
我知道是谁放的。
那个小丫头,她没死。
她用这种方式,在“还”我。
我攥着那两个小小的、冰凉的山药蛋,心里那点后悔、那点算计,一下子全没了。
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忽然很想哭。
那不是什么山药蛋。
那是一个被踩在泥里的人,递过来的一点点尊严。
从那天起,我跟林晚秋之间,就有了一种默契。
我还是会把我的口粮分她一半。
有时候是窝窝头,有时候是玉米饼子,运气好队里改善伙食,能分到一个黑面馒头。
我不再把东西塞给她,而是放在那个固定的柴火垛角落。
我放完就走。
第二天,那里就会出现别的东西。
有时候是几个山药蛋,有时候是一小把能吃的野菜,甚至有一次,是一只被砸死的田鼠。
我看着那只血肉模糊的田鼠,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但我还是拿回去了。
跟同屋的人说是自己运气好逮到的,烧了吃了。
味道……一言难尽。
但那是肉。
我们俩就像两只在冬天里互相舔舐伤口的耗子,用一种原始又笨拙的方式,交换着活下去的能量。
我们很少说话。
偶尔碰到,她会飞快地低下头,从我身边溜过去。
我也装作不认识她。
这是必须的。
流言蜚语比冬天的风还厉害,能杀人。
李伟的眼睛,就跟鹰一样,总在我身上打转。
他好几次旁敲侧击地问我:“金水,最近气色不错啊,是不是在哪儿搞到小灶了?”
我只是笑笑:“想多了,跟你一样,喝西北风。”
“是吗?”他拖长了调子,不信。
冬天越来越深,雪一场接一场地下。
地里没活了,大队就组织我们去山里伐木。
那更是个要命的活。
雪深得能没过膝盖,一脚踩下去,半天拔不出来。
我从小在上海长大,哪里见过这种阵仗,没几天,脚就冻伤了。
又肿又痒,晚上脱了鞋,那股味道能把人熏个跟头。
更要命的是,吃的越来越少。
存粮见底了,每个人每天的定量,从一个窝窝头,变成大半个。
所有人都饿得眼睛发绿。
我没办法再分出一半给林晚秋了。
我自己都不够。
我把最后一点玉米面,熬成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糊糊,喝下去,然后躺在炕上,感觉自己就像一张纸,风一吹就能飘走。
已经三天了。
我三天没往柴火垛那边去了。
我不知道林晚秋怎么样了。
或许,她已经……
我不敢想。
第四天,我被派去看守大队的菜窖。
这是个肥差。
虽然冷得像冰窖,但至少不用出去喝风,而且……守着一窖的白菜萝卜,心理上也是一种安慰。
当然,也就是心理安慰。
菜窖上了两把大锁,钥匙都在队长赵大山那里。
谁敢偷,打断腿。
我在菜窖门口的小棚子里,裹着一床破被子,冻得瑟瑟发抖。
天快黑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在远处徘徊。
是林晚秋。
她比上次见,又瘦了一圈,脸颊都凹下去了,显得那双眼睛更大了。
她就那么远远地站着,看着菜窖的方向,不敢靠近。
我知道她想干什么。
她是真的饿到极限了。
人在饿到极限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的心揪成一团。
我该怎么办?
把她赶走?
她可能会饿死。
让她偷?
被发现了,她会被打死。我也脱不了干系。
我坐在那里,天人交战。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她还在那里,像一尊绝望的雕像。
我终于做了个决定。
我从棚子里走出去,冲着她的方向,大声咳嗽了几声。
然后,我故意跺着脚,绕着菜窖走了一圈,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这鬼天气,冻死个人了!”
“不行,得去队长家喝口热水,暖和暖和!”
说完,我就朝着队长家的方向走去。
我走得很慢。
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我不敢回头。
我怕我一回头,就会看到我不想看到的一幕,或者,什么都看不到。
我真的去了队长家。
赵大山正在炕上抽烟,他老婆在做针线活。
“队长。”我哈着白气走进去。
“金水啊,怎么了?菜窖那边没事吧?”赵大山抬起眼皮。
“没事,就是太冷了,过来跟您讨口热水喝。”
“喝吧,锅里有。”队长媳妇指了指灶台。
我磨磨蹭蹭地舀了一碗热水,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喝。
心里像揣了十几只兔子,砰砰乱跳。
我估摸着时间。
一个萝卜,或者一棵白菜,她拿了就跑,应该用不了多久。
我喝完水,又跟赵大山扯了几句闲话。
“队长,今年这冬天,可真难熬啊。”
“年年都难熬。”赵大山吐了个烟圈,“熬过去,就是春天了。”
我把碗还回去,说:“那我回去了,队长。”
“去吧,机灵点。”
我走出队长家,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往菜窖那边走,越走越慢。
远远的,我看到菜窖门口的小棚子,还跟我走的时候一样。
我松了口气。
走近了,我才发现不对劲。
棚子门口的雪地上,有一串小小的、凌乱的脚印。
一直延伸到远处的黑暗里。
而在我坐的那个草垫子下面,压着一个东西。
硬邦邦的。
我拿出来一看,是个萝卜。
被啃了一半。
上面还有清晰的牙印。
而在萝卜旁边,还放着一个东西。
一个用红布包着的小疙瘩。
我打开一看,愣住了。
那是一枚小小的、铜质的印章。
很旧了,上面刻着一个“秋”字。
是小篆。
我认得。我爸是中学语文老师,从小逼我练字。
这东西,一看就是有点年头的。
可能是她家祖上传下来的。
她把她最珍贵的东西,给了我。
为了换那半个萝卜。
我拿着那枚冰凉的印章,站在雪地里,忽然觉得,这个冬天,好像也没那么冷了。
那半个萝卜,我没吃。
我把它藏了起来。
连同那枚印章一起。
转眼,春天来了。
冰雪融化,地里又开始忙起来。
日子虽然还是苦,但总算有了点盼头。
我和林晚秋,还是维持着那种默契。
我偶尔会给她留点吃的。
她也会回赠我一些野菜,或者……别的什么。
有一次,她给了我一只布缝的针线包,针脚歪歪扭扭,但很结实。
我知道,她是在用她所有的方式,表达她的感谢。
但好景不长。
李伟那个家伙,终于还是抓到我的把柄了。
那天,我把一个玉米饼子放在老地方,刚转身,就被他堵住了。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民兵。
“陈金水!”他一脸得意的笑,“我盯你很久了!你天天偷藏队里的粮食,接济地主崽子,你这是什么行为?啊?!”
他声音很大,一下就把周围干活的人都吸引过来了。
我脑子嗡的一下。
完了。
“你胡说!”我下意识地反驳,“我没有!”
“没有?”李伟冷笑一声,走到柴火垛那儿,一把就拿出了那个玉米饼子。“这是什么?你别告诉我这是你自己掉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百口莫辩。
很快,队长赵大山也来了。
他看着我,又看看李伟手里的饼子,脸色铁青。
“陈金水,怎么回事?”
“队长,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队长!”李伟抢着说,“他这是阶级立场有问题!同情黑五类,挖我们社会主义墙角!这必须开批斗会,严肃处理!”
批斗会。
这三个字,像三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戴高帽,挂牌子,站在全大队的人面前,被人骂,被人唾弃。
从此以后,我就跟林晚秋一样,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我完了。
我的大学梦,我的回城指标,我的一切,都完了。
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一个弱小的声音响了起来。
“不是他给我的。”
我睁开眼。
是林晚秋。
她从人群后面走出来,脸色苍白,但站得笔直。
所有人都愣住了,看着这个平时跟影子一样的小女孩。
“是我偷的。”她看着赵大山,一字一句地说,“是我趁他没注意,从他口袋里偷的。不关他的事。”
我惊呆了。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
她的眼睛里,没有了恐惧,只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决绝。
像是在说:你救了我那么多次,这次,换我来。
“你偷的?”李伟第一个不信,“他一个大小伙子,你能从他兜里偷东西?你骗谁呢?”
“就是我偷的!”林晚秋的声音大了一点,“你们要批斗,就批斗我!要打,就打我!跟他没关系!”
她瘦弱的身体,此刻仿佛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赵大山沉默了。
他看着林晚秋,又看看我,最后,目光落在了李伟那张幸灾乐祸的脸上。
他抽了口烟,缓缓地说:
“行了。”
“一个饼子,多大点事。”
“陈金水,你以后把口粮看好了,别再丢了。”
他转向李伟,脸色沉了下来:“还有你,李伟,一天到晚不好好干活,就盯着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有这精神头,多去开两亩荒地!”
李伟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队长,这可不是小事,这是阶级斗争的大问题……”
“滚蛋!”赵大山吼了一声,“再他妈废话,你的工分也别要了!”
李伟蔫了。
人群也渐渐散了。
一场风暴,就这么被赵大山轻描淡写地化解了。
我知道,他不是信了林晚秋的话。
他只是……不想把事情闹大。
或者,他心里也有一杆秤。
危机过后,我跟林晚秋再也没敢在柴火垛那里“交易”。
我们之间的联系,好像就这么断了。
但我心里,却多了一根线。
一根看不见,但无比坚韧的线,把我们两个人拴在了一起。
日子一天天过。
七零年,七一年,七二年……
我在红旗大队,一待就是八年。
这八年里,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跟老乡一样,张口就是脏话。
上海来的那个白净大学生,早就死了。
活下来的是一个皮肤黝黑、满手老茧的庄稼汉。
林晚秋也长大了。
她成了个大姑娘,虽然还是瘦,但眉眼间已经有了几分清秀。
因为成分问题,她一直没能上学,就在队里干些杂活。
我们俩在路上碰到,还是会像陌生人一样错开。
但偶尔,眼神交汇的那么一瞬间,我们都懂。
七七年,恢复高考的消息,像一声春雷,炸响在死寂的土地上。
我心里那点早就熄灭的火苗,又重新燃了起来。
我要高考。
我要回城。
我疯了一样地开始复习。
白天在田里干活,晚上就着一盏昏暗的煤油灯看书。
青年点的那些人,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我。
“陈金水,你都快三十了,还折腾个什么劲?”
“就是,都八年了,还当自己是文化人呢?”
李伟更是极尽嘲讽之能事:“别到时候大学没考上,工分也耽误了,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不管。
我把所有能找到的课本,翻了无数遍。
那段时间,我比任何时候都觉得饿。
不是肚子,是脑子。
对知识的饥渴,对改变命运的渴望,烧得我夜夜难眠。
考试前一天,我正在看书,有人敲了敲我的窗户。
我打开一看,是林晚秋。
她站在月光下,手里拿着一个布包。
“给你的。”她把布包塞给我,转身就跑。
我打开布包,里面是十几个热腾腾的煮鸡蛋。
在这年头,鸡蛋就是硬通货,是能换命的东西。
我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弄来的。
我只知道,这十几个鸡蛋,可能是她攒了几个月,甚至更久的全部家当。
我追出去,她已经跑远了。
“晚秋!”我冲着她的背影喊。
她顿了一下,没有回头,跑得更快了。
我拿着那包还带着她体温的鸡蛋,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我不是伤心。
我是感动。
是觉得,这操蛋的世道里,还有那么一点点光。
第二天,我揣着两个鸡蛋,走进了考场。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鸡蛋。
成绩下来那天,整个红旗大队都轰动了。
我考上了。
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师范大学。
我是我们整个公社,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知青。
那天,赵大山队长特意批了半斤猪肉,十斤白面,在我住的青年点给我办了欢送会。
很多人都来敬酒。
包括李伟。
他端着酒杯,满脸堆笑:“金水,以前是我不对,你别往心里去。以后你就是国家干部了,可得提携提携我啊。”
我看着他那张脸,笑笑,把杯里的酒喝了。
我没醉。
我心里清醒得很。
我知道,我跟他们,马上就要成为两个世界的人了。
宴席散了,我一个人走到村口的大槐树下。
我想跟这个我待了八年的地方,做个最后的告别。
我看到了她。
林晚秋。
她就站在那里,好像等了我很久。
“你要走了?”她问。
“嗯。”
“什么时候?”
“后天。”
一阵沉默。
晚风吹过,槐树叶沙沙作响。
“这个,还给你。”我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那枚铜质的印章。
在手里攥了这么多年,它已经被我的体温捂得温润。
她看着那枚印章,摇了摇头。
“送给你了。”
“这太贵重了。”
“再贵重,也比不上一条命。”她看着我,眼睛在月光下亮得惊人,“陈金水,你是个好人。”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走了,你……多保重。”
“你也是。”她说,“到了上海,别忘了给家里写信。”
她的意思是,给我写信。
“好。”我点头。
我们又站了一会儿,谁也没再说话。
最后,我转身,朝青年点的方向走。
我没有回头。
我怕我一回头,就走不了了。
回到上海,恍如隔世。
高楼,汽车,商店里的各种商品。
我像个乡巴佬一样,看什么都新鲜。
我很快就适应了大学生活。
四年后,我毕业,被分配到一所中学当了老师。
就是我爸当年待过的那所学校。
我结了婚,妻子是我的同事,一个温婉的上海女人。
我们生了个儿子。
日子过得平淡,但也安稳。
我给林晚秋写过信。
第一封,第二封,都石沉大海。
后来我才知道,红旗大队早就撤销了,合并到了别的乡镇。
人也都散了。
我跟她,彻底断了联系。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也会想起她。
想起那个柴火垛,那半个窝窝头,那两个山药蛋,那枚刻着“秋”字的印章。
它就躺在我书桌的抽屉里。
时间是最好的橡皮擦。
再深刻的记忆,也会慢慢变得模糊。
林晚秋这个名字,连同那段饥饿的岁月,渐渐被我尘封在心底。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了。
直到去年。
我已经退休了。
每天的生活,就是逛逛公园,下下棋,回家给儿子带带孙子。
有一天,儿子拿回一份财经杂志,指着封面上的女人,兴奋地对我说:
“爸,你看,这是林晚秋!我们上海的骄傲!白手起家,现在是国内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身家上百亿!”
我接过杂志。
封面上的女人,穿着一身得体的香奈儿套装,头发盘得一丝不苟,化着精致的妆。
眼神锐利,气场强大。
是她。
又不是她。
眉眼间,依稀还有当年那个瘦弱小女孩的影子。
但那双眼睛,已经完全不同了。
不再是死寂的荒原,而是蕴含着星辰大海。
林晚-秋。
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百亿富翁。
我看着杂志上那个光芒万丈的女人,再看看自己穿着汗衫、坐在旧藤椅上的样子,忽然觉得有点滑稽。
我救过一个百亿富翁的命。
这话说出去,谁信?
我自己都不信。
“爸,你怎么了?”儿子见我发呆,问我。
“没什么。”我把杂志还给他,“就是觉得,这人……挺厉害的。”
儿子没多想,又跟我说起了他公司里的事。
我听着,脑子里却全是六九年的那场大雪。
那件事,我没跟任何人说过。
包括我老婆。
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没想过去找她。
找她干什么呢?
跟她说,嘿,你还记得吗,当年我分了半个窝窝头给你?现在你发财了,是不是该表示表示?
太可笑了。
也太龌龊了。
我陈金水,虽然穷,但还没掉价到那个地步。
我只是偶尔,会拿出那枚印章,在手里摩挲。
看着那个“秋”字,想,她现在,过得好吗?
应该很好吧。
有那么多钱,怎么会不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
我以为,这件事就会像一块投入湖里的石头,沉底了,了无痕迹。
直到上个星期,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一个陌生的号码。
“您好,请问是陈金水,陈老师吗?”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很客气。
“我是,你哪位?”
“我是林晚秋董事长的秘书,我姓王。我们董事长想见您一面,不知道您方不方便?”
林晚秋。
董事长。
我拿着电话,手抖了一下。
她还是找到我了。
“我……”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陈老师,我们董事长找了您很多年了。”王秘书的声音很诚恳,“她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见见故人。”
故人。
这个词,让我心里一酸。
“好。”我说,“什么时候?”
“明天上午十点,在环球金融中心98楼,她的办公室。我们会派车来接您。”
“不用了。”我拒绝了,“我自己去。”
我不想搞得那么隆重。
挂了电话,我一晚上没睡着。
把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翻了出来。
不是中山装,就是老头衫。
唯一一件像样点的,是儿子前年给我买的一件夹克。
我对着镜子,反复地穿,反复地脱。
镜子里那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头,让我觉得陌生。
我真的是当年那个十九岁的青年吗?
第二天,我还是穿上了那件夹克。
我没让儿子送,自己坐地铁去了陆家嘴。
站在环球金融中心下面,我仰着头,脖子都酸了,才看到楼顶。
高耸入云。
我感觉自己像一只蚂蚁。
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堂,看着那些西装革履、步履匆匆的精英,我感觉自己格格不入。
我甚至有点想掉头就走。
但最后,我还是硬着头皮,走到了前台。
“你好,我找林晚秋董事长,跟王秘书约好的。”
前台小姐的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下,那眼神,我熟悉。
带着一点点审视和不解。
但她还是 professional 地打了个电话。
“陈先生,您好,王秘书马上下来接您。”
很快,那个王秘书就下来了。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干练女性。
“陈老师,您好,我是王莉。”她伸出手。
我跟她握了握。
她的手很软,我的手,全是老茧。
“让您久等了,我们上去吧。”
专用电梯,速度快得让人耳鸣。
屏幕上的数字飞快地跳动。
我有点紧张,手心里全是汗。
电梯门打开,是一条安静得过分的走廊。
地上铺着厚厚的、能吸掉所有声音的地毯。
王秘书把我带到一扇巨大的红木门前,敲了敲。
“董事长,陈老师到了。”
“请进。”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王秘书推开门,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走了进去。
办公室大得像个篮球场。
一整面墙的落地窗,窗外,是整个上海的风景。
黄浦江像一条带子,东方明珠就在眼前。
一个女人,背对着我,站在窗前。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中式长衫,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
没有杂志封面上那么盛气凌人。
但那个背影,依然让我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她转过身来。
我们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她老了。
虽然保养得很好,但眼角的皱纹,骗不了人。
我也老了。
我们都不是当年的少年少女了。
“陈金水。”她开口,声音有点沙哑。
“林晚秋。”我点点头。
我们俩就这么站着,互相看着,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气氛尴尬得能拧出水来。
还是她先打破了沉默。
“坐吧。”她指了指旁边的沙发。
那是一套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真皮沙发。
我坐下去,身体都陷进去了。
很不习惯。
王秘书给我们端来了茶。
“这是今年的明前龙井。”林晚秋说。
我喝了一口。
很香。
但我喝不出好坏。
对我来说,茶就是解渴的。
“我找了你很久。”她说。
“我看到了。”我指了指桌上的财经杂志。
她笑了笑,那笑容里,有一丝苦涩。
“那不是我。”她说,“那只是一个符号。”
我没说话。
“你……过得好吗?”她问,语气里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挺好。”我说,“退休了,带带孙子,很清闲。”
“还在……当老师?”
“嗯,干了一辈子。”
她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
打开,推到我面前。
里面是一张银行卡,和一串钥匙。
“这张卡里,是一千万。”她说,“密码是你的生日。这把钥匙,是外滩一套公寓的。我……”
我没等她说完,就把盒子推了回去。
“我不要。”
我的声音不大,但很坚定。
她的脸色变了。
“为什么?”她看着我,眼神很复杂,“你觉得不够?”
我笑了。
“林晚-秋。”我一字一顿地叫她的名字,“你觉得,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这个?”
她愣住了。
“我承认,我不是什么圣人。”我说,“我穷了一辈子,看到这么多钱,我也心动。但是,我不能要。”
“为什么?”她追问。
“因为如果我收了,那件事,就变味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当年,我给你那半个窝窝头,不是为了让你今天给我一千万。我只是……看你快饿死了,不忍心。”
“那是一个十九岁的陈金水,做的一件他自己都觉得有点傻的事。”
“那件事,跟我今天坐在这里的这个老头子,没关系。”
“你懂我的意思吗?”
林晚秋的眼圈,慢慢红了。
她死死地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办公室里,又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只有墙上的挂钟,在滴答作响。
“你恨我吗?”她突然问。
我愣了一下:“恨你什么?”
“恨我……这么多年,才来找你。”她的声音在发颤,“恨我,过得比你好。”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身家百亿的女王,其实还是当年那个躲在柴火垛后面的小女孩。
敏感,脆弱,没有安全感。
我叹了口气。
“晚秋,我不恨你。”
“我甚至,为你高兴。”
“我们那个年代出来的人,能活成你这样,不容易。真的。”
“至于你找我早晚,没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有自己的坎要过。你肯定也吃了很多苦,才走到今天。”
“我过得也挺好。我老婆孩子热炕头,一辈子平平安庸,没大富大贵,也没大灾大难。我很知足。”
我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她情绪的闸门。
她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不是嚎啕大哭,就是那么无声地,一串一串地往下流。
她没有去擦。
就那么任由眼泪划过她精致的妆容。
“你知道吗?”她哽咽着说,“我回到城里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你。我给你写信,写了十几封,都退回来了。”
“后来改革开放,我南下深圳,摆过地摊,开过小厂,被人骗过,也差点破产。最难的时候,我就想想你。”
“我想,连死都差点死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
“我想起你给我的那个窝窝头,想起你在雪地里,把那个萝卜放在我够得着的地方。”
“我想,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
“我就靠着这点念想,撑了过来。”
“等我真的有钱了,我派了很多人去找你。但你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我只知道你在上海,但上海那么大,找一个人,太难了。”
“直到上个月,我的一个老乡,说他认识一个也从红旗大队出来的,叫陈金水,在上海当老师。我才知道,原来你一直就在这里。”
她一边说,一边哭。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
她接过去,擦了擦眼泪。
“对不起,失态了。”
“没事。”我说。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
她跟我讲了她这些年的经历。
远比我想象的,要惊心动魄得多。
商场如战场,她一个女人,无依无靠,能爬到今天这个位置,背后流了多少血和泪,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没结婚,也没孩子。
她说,她这辈子,已经信不过任何人了。
我听着,心里不是滋味。
临走的时候,她还是把那个盒子塞给我。
“陈金水,你听我说完。”
“这一千万,不是给你的报答。报答,还不清了。”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想让你晚年,过得好一点。你可以不花,但你得收下。你不收,我这辈子,心里都过不去这个坎。”
“还有这个房子,也不是让你搬过去住。就是……给你一个地方。你想什么时候去看看风景,就去看看。”
“算我求你了,行吗?”
她看着我,眼神里满是恳求。
我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
最后,我还是收下了。
我怕我不收,她真的会一辈子不安。
我从环球金融中心出来,外面阳光刺眼。
我手里拿着那个沉甸甸的盒子,感觉像做了一场梦。
我没去那套公寓。
我也没动那张卡。
我把它和我那枚刻着“秋”字的印章,放在了一起。
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我还是每天去公园下棋,去菜市场跟小贩讨价还价。
只是偶尔,我会在电视上,看到林晚秋的消息。
她又捐了一所希望小学。
她又给慈善基金会投了多少钱。
每次看到,我都会心地一笑。
我知道,她也在用她的方式,把当年那份温暖,传递下去。
上个星期,我孙子问我:“爷爷,你这辈子,做过最牛逼的事是什么?”
我想了想。
告诉他,我救过一个百亿富翁?
不。
我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说:
“爷爷这辈子,最牛逼的事,就是在自己都快饿死的时候,把一个窝窝头,分了一半给别人。”
孙子不解地看着我。
“那个人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啊……”
我看着窗外,笑了。
“后来,她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是的,这就够了。
那个秋天,我不知道我救下的是一个未来的亿万富翁。
我只知道,我救下的是一个和我一样,在苦难中挣扎的,活生生的人。
这就够了。
我的人生,因为那半个窝窝头,而变得有了那么一点点,可以吹牛的资本。
但这资本,我自己知道就行了。
那天之后,我和林晚秋没有再见面。
但王秘书倒是隔三差五会给我打个电话,问我身体怎么样,缺不缺什么。
我知道,这是林晚秋授意的。
她用一种很小心,很妥帖的方式,关心着我。
既不打扰我的生活,又让我感觉到她的存在。
有时候,王秘书会说:“陈老师,我们公司最近在搞员工家属体检,也给您留了个名额,您看什么时候方便?”
或者:“董事长听说您孙子快上小学了,她有个朋友是教育口的,或许能帮上点忙。”
我都婉拒了。
“谢谢你们董事长,心意我领了。但我们家没这个习惯,都挺好的。”
我不想让我和她的关系,变得那么功利。
我儿子倒是旁敲侧击地问过我几次。
“爸,你是不是认识林晚秋董事长啊?”
“你怎么知道的?”
“上次我开家长会,碰到我们班一个同学的家长,是盛华集团(林晚秋的公司)的一个高管,他听说了我的名字,特意过来跟我搭话,问我您是不是叫陈金水。”
我沉默了。
“爸,到底怎么回事啊?”儿子很好奇。
我看着他,想了想,还是没说。
“就是……以前下乡的时候,认识的一个老乡。”
“就这么简单?”儿子不信。
“就这么简单。”
有些事,烂在肚子里,比说出来更有分量。
我怕我说出来,我儿子,我儿媳,甚至我孙子,看我的眼神都会变。
他们会觉得,守着这么一个金山,怎么还过得这么清贫?
他们会不理解。
我不想让他们不理解。
我只想过我自己的安生日子。
转眼又是一年。
我过七十大寿。
儿子儿媳张罗着要在酒店给我办几桌。
我没同意。
“就在家里,一家人吃个饭就行了。”
生日那天,家里很热闹。
我抱着我的小孙子,看着儿子儿媳在厨房里忙活,觉得这辈子,值了。
门铃响了。
儿子去开门。
门口站着王秘书,手里提着一个很大的蛋糕,还有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
“陈老师,生日快乐。”王秘书笑得很得体,“董事长在国外出差,赶不回来,特意让我来给您祝寿。”
我有点不知所措。
“快请进,快请进。”我儿子倒是很热情。
王秘书把东西放下,说:“我就不打扰你们一家人团聚了,董事长说,她回来再亲自来看您。”
说完,她就告辞了。
儿子关上门,看着那堆东西,咂了咂嘴。
“爸,你跟这林董事长,关系不一般啊。”
我没理他,走过去打开那个礼盒。
里面不是什么金银珠宝。
而是一套文房四宝。
顶级的湖笔,徽墨,宣纸,端砚。
还有一封信。
信封上,是林晚秋的字,清秀,又有力道。
“金水吾兄。”
我打开信。
“匆匆一别,又是一年。遥祝七十华诞,福寿安康。”
“当年一饭之恩,没齿难忘。奈何俗事缠身,未能亲至。望兄见谅。”
“知兄一生清高,不喜阿堵物。特备文房四宝一套,聊表心意。望兄闲来无事,可重拾笔墨,颐养性情。”
“另,我已用兄之名,成立‘金水慈善基金’,首批注资一亿元。专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
“兄当年赠我以光,我今愿以此光,照亮更多人。”
“不必言谢。这是你应该得的。”
“他日回沪,再当面拜会。”
“落款:晚秋,敬上。”
我拿着那封信,手一直在抖。
金水慈善基金。
一个亿。
我儿子也凑过来看到了,他整个人都傻了。
“爸……这……这……”
他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把信纸叠好,小心地放回信封。
然后,我走到阳台,点了一根烟。
我很多年不抽烟了。
烟雾缭绕中,我又看到了六九年的那片雪地。
那个瘦弱的小女孩,把一枚刻着“秋”字的印章,放在一个被啃了一半的萝卜旁边。
我笑了。
眼泪却流了下来。
林晚秋,林晚秋。
你还是当年那个林晚秋。
你懂我。
你真的懂我。
你给我的,不是钱。
是比钱,珍贵一万倍的东西。
是尊重。
是理解。
是成全。
你成全了我当年的那一点善念。
你让那半个窝窝头,变成了无数孩子手里的书本。
还有比这,更好的报答吗?
没有了。
从那天起,我真的开始练字了。
我铺开宣纸,研好墨。
写下的第一个字,是“善”。
第二个字,是“缘”。
我儿子,看我的眼神,彻底变了。
不再是那种“我爸就是个普通退休老头”的眼神。
而是充满了敬佩和……探究。
他好几次想问我当年的故事,都被我打断了。
“都过去了。”
“你只要知道,你爸这辈子,没白活。”
金水慈善基金成立的消息,很快就上了新闻。
很多记者想来采访我这个“幕后英雄”。
都被盛华集团那边挡回去了。
林晚秋把我保护得很好。
她知道我不喜欢这些。
又过了半年,我接到了王秘书的电话。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
“陈老师……董事长她……病危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
“怎么回事?”
“是胃癌……晚期。其实去年查出来的,她一直瞒着,边工作边化疗。最近……扩散了。”
我拿着电话,半天说不出话。
“她想见您。”王秘书说,“在瑞金医院,特护病房。”
我挂了电话,连衣服都来不及换,直接冲出了门。
在医院里,我见到了她。
她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
曾经那么强大的一个女人,此刻,虚弱得像一片羽毛。
她的头发,因为化疗,掉光了,戴着一顶帽子。
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看到我,她努力地想挤出一个微笑。
“你来了。”她的声音,气若游丝。
我走到床边,坐下。
“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我的声音在发抖。
“人嘛,总有一死。”她倒是很平静,“我这辈子,赚了。”
“我没亲人,没朋友,没爱人。我死了,连个给我烧纸的人都没有。”
“陈金水,我有个不情之请。”
“你说。”
“我死后,你能不能……每年清明,去我坟上,看我一次?”
“别带别的,就带一个窝窝头。”
“掰成两半,一半给我,一半……你自己吃。”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胡说八道什么!”我骂她,“你会好起来的!”
她摇摇头。
“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我这一辈子,争强好胜,什么都想要最好的。到头来才发现,最好的东西,早就遇见过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金水,谢谢你。”
“要不是你,我早就死在六九年的那个冬天了。”
“能多活这几十年,能认识你,真好。”
她从枕头下,摸出一样东西。
是我给她的那枚印章。
“这个,还是还给你。”她把印章塞到我手里,“下辈子……我还想遇见你。”
说完这句话,她闭上了眼睛。
心电图上,那条跳动的线,变成了一条直线。
发出了刺耳的长鸣。
我握着那枚冰凉的印章,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林晚秋的葬礼,很简单。
没有商界名流,没有媒体记者。
就我,王秘书,还有公司几个跟着她很多年的老员工。
她把她所有的财产,都捐了。
一部分注入了金水慈善基金,另一部分,成立了各种医疗、科研基金。
她来的时候,一无所有。
走的时候,也一无所有。
但她留下的东西,却比任何财富都多。
遵照她的遗愿,我把她葬在了上海郊区的一个公墓。
墓碑上,没有那些“董事长”、“慈善家”的头衔。
只刻着一行字:
林晚-秋(1955-2023)
一个好人。
今年清明,我去看她了。
我带了一个窝窝头。
在她的墓前,我把窝窝头,工工整整地掰成两半。
一半,放在了墓碑前。
另一半,我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吃了下去。
味道,跟五十多年前,一模一样。
我坐在那里,跟她说了很久的话。
我说,基金会又资助了多少孩子。
我说,我孙子考了全班第一。
我说,公园里跟我下棋的那个老张头,又耍赖了。
我说着说着,就笑了。
阳光很好,暖洋洋的。
风吹过,松树发出沙沙的响声,像她在回应我。
我拿出那两枚印章。
一枚,是她当年给我的,刻着“秋”字。
另一枚,是她临终前还给我的,也刻着“秋”字。
其实,是同一枚。
它见证了我们半个多世纪的缘分。
我把印章放在墓碑上,让它陪着她。
“晚秋,我走了。”
“明年,我还来看你。”
我站起身,掸了掸裤子上的土,转身离开。
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忽然觉得,自己其实也是一个亿万富翁。
我的财富,不是银行卡里的数字。
而是那段饥饿的岁月,那半个窝窝头,和那个叫林晚秋的姑娘,留在我生命里的,永不磨灭的印记。
那是一笔,谁也拿不走的,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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