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醒了就是酒醒了?
不一定
“隔夜酒”也是酒驾!
11月5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玉林北收费站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成功查获一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秦某进行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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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驾驶人秦某前晚参加朋友宴会饮酒,自以为“睡一觉就能代谢”,次日清晨感觉清醒便驾车返程,结果刚出收费站就被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讲解酒驾危害,并依法予以处罚。

“隔夜酒”不等于:“安全酒”!酒精代谢速度受饮酒量、个人体质、酒类等因素影响,即使间隔数小时,只要体内酒精未完全排空,仍可能构成酒驾甚至醉驾。
酒驾醉驾有成本
时刻牢记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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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别让侥幸断送了安全
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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