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蓄水较多水库及高水位运行水库蓄水安全管理工作,省水利厅11月3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蓄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蓄水管控、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日常巡查、规范运行监测、优化水资源调配、精准泄水调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水库蓄水安全。
- 逐库落实大坝安全管理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
- 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调度规程和蓄水计划,落实水库蓄水“分级管控”措施,严禁超正常水位蓄水;
- 加强感知设备建设,完善雨水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加快构建水库大坝现代化运行管理矩阵平台,做到“一网统管”;
- 加强对水库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关键部位隐患排查,建立“一患一档”,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 水库蓄水前要完成监测设施校验和自动化监测参数校核,蓄水过程中实行人工监测和自动化监测,遭遇地震、高水位运行、大流量泄洪、库水位骤升骤降等特殊情况时要加密安全监测;
- 统筹考虑城乡生活、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生态用水,通过联合调度实现水资源跨区域、跨流域互补,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 研究建立水库降雨产流汇流模型,分析水库降雨径流关系,发挥水库“拦洪、削峰、滞洪”的作用;
-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监控水位、雨情、工情变化,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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