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很简单:一位律师到柜台取现金,银行要求说明用途并核查上月一笔转账来路。律师未积极配合,柜员称已拨打反诈中心、派出所,接电话无人,随后等待出警核实。律师愤然觉得个人隐私被侵犯,提出此举违背“公诉机关举证”的基本法理。银行方解释:单笔取现超过一万元,需要询问用途,目的在于防止诈骗。
这件事立刻引发热议。有人为律师鸣不平,质问:个人资金,难道不是自己自由支配的?有人为银行辩护,认为防诈措施刻不容缓;还有人提出同情柜员的处境。一个自称柜员的网友透露:反诈中心要求在取现一万元时必须询问资金来源和用途,不配合,若涉诈,柜员将面临处罚,最低300元起罚。天平倾向哪一边,公众意见分裂。
冷静一点看,问题有三重维度。第一,银行防诈职责与个人隐私权之间存在张力,法律应划清界限;第二,柜员在政策与责任压力下需要明确的操作指引与法律保护;第三,客户在面对质询时应懂得配合同时保护自身权利。实践层面有可行之策:携带资金来源证明,记录柜台交流过程,遇到争议及时投诉并保存证据,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制度层面需尽快完善,既不为诈骗留下空隙,也不让合规措施变成随意侵权的挡箭牌。
结局需要法理与制度共同裁判。防诈无可厚非,尊重隐私不可或缺。双方都应让步,规则更应清晰,执行更要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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