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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口潜伏的“黑救护”,正成为国家多部门联合打击的目标。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面向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以及非法提供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的非“救护”类车辆(即“黑救护”)。专项整治工作一直持续到2026年9月。
01 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将覆盖两类对象:
一是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
二是非法提供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的非“救护”类车辆。
这意味着,不仅那些冒充救护车的普通车辆将面临打击,即便是正规登记的救护车,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同样将成为整治对象。
这一联合行动直面民生痛点,回应社会关切,展现了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决心。然而,要根治“黑救护车”乱象,还需深入探究其滋生土壤,“疏堵结合”,构建长效机制。
此次六部门联合整治体现了“堵”的决心。要求所有正规救护车喷涂二维码,扫一扫即可验明正身;建立全国救护车动态数据库,向社会开放查询;明确非急救转运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02 四大任务
通知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构建了从排查到监管、从打击到疏导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救护车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详细台账,并实现车辆新增、注销情况的实时核查比对。
明确主体,强化监管。通知明确了救护车的管理主体和监管原则,强调要加强救护车规划、推进信息化赋能、完善社会协同监管机制。
严厉打击,严肃处理。通知明确规定了对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的机动车辆和“黑救护”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强调要对涉事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疏堵结合,化解矛盾。通知特别指出,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有序化解供需矛盾,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良性发展。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和医疗需求增长,医疗照护转运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堵住“黑救护”漏洞,打开正规服务之门,才能真正守护好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记者:文菱 凌慧
编辑:冯佳妮
审核:赵婧 常俊青
监制:张泽华 和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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