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繁花》剧组再次发布严正声明,直指前工作人员程骏年(网名“古二”)在网络平台发布未经证实的非法录音,内容存在失实、蓄意剪辑及恶意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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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称,程骏年因不满“前期责任编辑”的合理署名,泄私愤抹黑主创及同行,煽动社会对立,导致相关人员遭网络暴力,且其长期滞留境外逃避司法调查。剧组已持续取证并提交相关部门,呼吁程骏年回国合法维权,同时坚决维护主创权益,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判决。此前,古二相关录音频频登热搜,其中相关明星内容曝光波及导演王家卫、编剧秦雯口碑,直接影响到秦雯待播新剧《爱情没有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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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一出,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繁花》剧组声明没有盖公章没有公信力,对此,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的李士强律师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繁花》剧组发布声明,回应了王家卫录音事件。声明中提出古二系不满“前期责任编辑”的署名为泄私愤而公开录音。许多网友同情古二,认为片方在古二的署名问题上不公平。实际上,每部大型的影视剧,从事创作的都是一个编辑团队,每个进入编辑团队的人员在与片方的合同中会明确署名问题,包括署名方式、顺序等。片方给古二署名为“前期责任编辑”,反映片方认为古二在这个剧本创作中没有从事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创作工作。如果古二认为其为剧本创作做了实质性工作,建议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声明没有加盖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律师表示,实际上,剧组是拍摄剧集时临时设立的非正式的组织,所以,通常情况下,剧组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没有正式的公章,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个声明也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但这个声明应该反映了片方对这件事的基本态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视频剪辑 庆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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