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11月3日下午,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辅警在辖区交通大道与舟山路交叉口开展临时酒醉驾查处行动。14时15分许,一辆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犹豫不前,这一异常举动被检查民警敏锐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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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民警立即通知拦截人员做好准备,预防该车闯岗逃离。当看到前后拦截人员拿出拦截设备出现在路面后,该车驾驶人放弃了逃跑的念头,配合了检查民警的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赵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赵某的车辆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车辆进行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赵某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6个月的处理决定,驾驶证记12分。经过民警的教育,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出行过程中,严格准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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