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11月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记者今天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部门今日出台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双创十五条”,为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搭建平台。
“双创十五条”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科研人员,聚焦离岗开展高价值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派出合作、引进企业人才等四类形式,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岗与流动岗两类岗位,打通科研人员院企、校企流动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双创十五条”中,有的政策支持开展“3+3”长周期、高价值创新创业,首次离岗期满未盈利,可回岗转为兼职创新,回岗时间不计入离岗期限。有的政策支持设置“离岗创业暂缓期”、“关键创业节点”等,保障创业人员权益,离岗期间,可在原单位或所在企业申报职称,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返回时如无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聘用,确保平稳过渡。
新政策提出,兼职创新与在职创办企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单位一般应予同意。兼职人员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职称评审,并不占结构比例,也可在兼职企业申报职称和项目。
政策针对派出合作管理做出了新的规范性要求,要求双方订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三方协议,明确三方义务权利,派出人员同等享有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等权利。事业单位可对完成或者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贡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和报酬,相关支出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新政还鼓励设置创新流动岗位。鼓励事业单位设置“项目经理人”“成果推广专员”“技术经理人”“转化服务岗”等创新岗位,可优先参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设置“产业导师”“企业教授”“创业导师”等流动岗位,不与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薪酬双方协商确定。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